忘帶簡報被罰站70分鐘 新光人壽女經理告主管公然侮辱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光人壽保險公司基隆分公司一名58歲的姚姓女區經理,在去年參加公司召開的增員會議時,因忘記帶簡報資料當場被50歲的胡姓主管叫去旁邊罰站時間長達70分鐘。事後姚女甘心受辱,憤而提告公然侮辱;基隆地檢署認定純屬勞資爭議,予以不起訴處分

據瞭解,事情是發生在去年7月1日下午5時許,當天胡男召集20多位區經理開內部檢核會議,並點名7位績效不好的區經理上臺報告胡女坦言,自己忘記帶存放資料的隨身碟,沒想到卻被對方當衆痛斥,「你到旁邊罰站!」從5時30分站到6時40分,都沒叫她回座位

姚女事後覺得備受污辱告上法院,胡男向檢方供稱,請姚上臺報告卻沒帶簡報,當然請她到旁邊去聽別人怎麼講,大家講完也就散會了,整個過程中並沒對她惡言相向。

基隆地檢署偵辦後認爲,胡男因沒有口出惡言,尚未達到貶損姚女的社會評價人格地位,所以不構成妨礙名譽,裁定不起訴處分;而胡去年底也已經調離現職。不過,姚女強調,將會聲請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