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官驚見 竹北房用3年前舊照

新竹政府消保辦公室日前查竹北房市開賣狀況,也提醒建商應提供充分的資訊資料買家,勿影響正常交易市場。(新竹縣政府消保官辦公室提供/莊旻靜新竹傳真)

竹北市2、3月再傳建案開賣即完銷,受到行政院消保處、內政部地政司關注,新竹縣政府消保官靳邦忠日前瞭解,發現媒體刊載3月開賣即完銷建案的照片爲2018年舊照另案則以10萬付定買總價逾2000萬的建案,靳邦忠呼籲,建商勿影響公平交易市場,違者最高可處2500萬元。若買方轉手紅單,依據新通過的法規,每戶可罰15萬至100萬元不等罰鍰。

某建商日前在自強南路推出76戶新案,開賣當天即傳出完銷,且有媒體報導當天盛況,靳邦忠實際瞭解後發現,媒體刊登照片爲2018年12月底的舊照,經詢問建商後,建商也在2小時內請媒體下架報導。

另案則是今年2月開賣的建案,總戶數共110戶、總價達2400萬至2800萬,也傳出銷售當天即訂購一空,不過靳邦忠也質疑,總價數千萬,預購訂金竟僅付10萬,駐場負責人解釋,未來還要正式簽訂合約付定金,讓靳直言:「等同尚未正式賣掉1戶!」工務處也質疑若真完售,爲何還需要蓋樣品屋業者稱樣品屋還沒蓋好,消費者就先預訂,但「也有可能有幾戶會退」,因此仍須蓋樣品屋。

靳邦忠要求建商應於15日之前將購屋證明單交予地政處案件覈實,而非採用「紅單」,他說依照新通過的平均地權條例47條之3,已向建商簽約的消費者,未來不可將紅單轉讓給第3者,若有轉讓情形,每戶可處15萬至100萬不等的罰鍰。

靳邦忠也呼籲,媒體報導前應善盡查證義務誤刊假新聞也會影響公信力並造成社會紛擾。若媒體以過期照片刊登開賣即完銷等假新聞,業者還不立即澄清,與媒體合謀增加買氣,使消費者衝動購屋,影響正常交易市場,即符合公平交易法第25條的構成要件適用,最高可罰2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