囂張婦北院詐騙547萬 起訴求刑4年

臺北地檢署。(陳志賢攝)

婦人美雪無力償還2000多萬債款,竟僞造臺北地院假扣押命令,向2名債主佯稱以可代位求償,於去年多次囂張在臺北地院院內交付僞造的假扣押命令,並騙走2名債主547萬元,所幸被害人驚覺有異詢問法警警方則將計就計誘林婦回臺北地院逮捕,追回147萬元。臺北地檢署25日依僞造文書詐欺罪起訴林婦,並以林婦多次在北院多次持變造公文行騙、取款,藐視司法,具體求刑4年。

起訴指出,林婦因積欠曹姓程姓2名女子債款2200萬餘元,無力償還,竟於去年7月、11日在家以修圖軟體,將同居人收到的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執行命令,變造她同居人的王姓債務人被臺北地院執行假扣押1300萬元、1820萬元。

林婦撥電話給程女女兒,佯稱法院判決她同居人的王姓債務人需賠償2600萬,王有房地資產可聲請假扣押,若她父母願提供部分擔保金,即可代位求償。另林婦還僞造她及同居人簽名的提存書,致曹、程2名債主誤信此事。之後林婦多次選在臺北地院交付曹、程僞造的假扣押公文書影本,共向曹、程各詐取397萬元、150萬元。

去年12月27日,程女及女兒在臺北地院付款150萬元給林婦後,察覺有異,立即向北院訴訟輔導科求證,獲悉受騙,北院及北檢法警室報警後,警方誘使林婦返回北院,當場被警方逮捕,並查扣她放在車上的125萬元現金北檢訊後,翌日將林婦聲押禁見獲准。事後檢警將林婦詐騙的147萬元發還程女。

檢方今起訴林婦,並以林婦多次在北院多次持變造公文書行騙,藐視司法威信,公然挑戰公權力,損傷司法信譽甚鉅,遭警逮捕後,仍羅織不實情節虛耗司法資源,具體求刑4年,另林婦向程女、曹女詐騙未還共計400萬元犯罪所 得,宣告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