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同窗僞造律師名片接案 4年詐騙812萬遭起訴

30歲劉男畢業新北市某私立大學法律系,卻因屢次未考上律師,與吳姓女友、林姓同窗合謀僞裝律師、書記官職位詐騙,4年間騙取812萬多元。(記者蔡雯如攝)

新北市某私立大學法律系畢業的劉姓男子未考取律師執照,卻僞造法律事務所名片、律師證書文件,2017年至2020年間與林姓大學同學、吳姓女友合夥林男吳女佯裝成書記官或律師助理,收取3、4萬元的訴訟費用,期間吳女甚至陪同當事人到北檢收取證件,僞造「北檢勘驗物證收受證明書單據行徑相當大膽,短短4年內詐騙約812萬元;新北地檢署今依詐欺取財、違反律師法罪嫌起訴3人。

起訴書指,30歲劉男與林男、吳女爲大學同窗,劉男與吳女爲情侶關係,但3人皆未通過律師考試,劉男在大學就讀期間就變造律師證照,並對外自稱律師辦理訴訟收費,甚至運用自己的法學知識在網路發表文章營造專業形象,2017年起與同窗合夥,向被害者收取每件民事訴訟4萬元、刑事訴訟3萬元的費用。

劉男甚至指示吳女冒充書記官,要求她配戴書記官識別證,要求被害人交出存摺和土地所有權,另外也指示林男冒充律師助理出席調解會,向被害人收取數萬元的撰寫書狀費,並共同瓜分詐騙金額,劉男爲了博取信任,甚至僞造法院判決、司法官證件、各大公司行號顧問律師聘書。

另外,劉男在2018年間曾接獲吳男委託,處理一筆1200萬元不動產民事糾紛,未料劉男卻叫吳女假扮書記官,僞造勘驗物證向吳男收取證明書,再利用吳男的土地、建物權狀至地政事務所,企圖貸款450萬元,所幸吳男查覺有異,劉男並未得逞;直到被害人到法務部律師系統查詢劉男姓名,才揭穿劉男行騙一事,陸續有被害人報案求援,新北檢指揮偵辦纔將3人查獲到案。

檢方發現,3人行騙4年間共詐騙812萬多元,實得金額高達360多萬元,被害人多達15位,認爲3人使用詐術,使被害人誤信,已嚴重破壞司法威信,損害司法人員形象,因此依詐欺取財、僞造文書、違反律師法罪嫌起訴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