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塭仔圳地區都計 新北市審議通過

地方中心/臺北報導

新北都市計劃委員會100年10月28日審查通過「新莊泰山塭仔圳地區都市計劃」一案,未來透過市地重劃方式開發,延續新莊副都心及結合輔大醫療專用區的發展,將能健全新莊、泰山地區都市機能並促進地方繁榮,全案後續將提送內政部都市計劃委員會審查。

跨新莊與泰山2地的塭仔圳地區位於特二號快速道路西側及中山路 (即臺1線省道)兩側地區,面積約470公頃,區內多爲農業區工業區,早期爲淡水河洪水平原一級管制區解除及區域防洪計劃完成後配合「臺北地區防洪三期工程拆遷安置計劃」以安置原洪水平原管制區內住家工廠所作的整體規劃,改制前臺北縣政府於87年及91年間陸續發佈實施主要計劃及細部計劃,並於94年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規定並增訂分區辦理要點作爲執行的依據。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局長張璠表示,塭仔圳地區開發係爲市府重大推動地區發展政策之一,同時,爲配合「臺灣桃園機場聯外捷運計劃」重大交通建設需要及新北市工業發展政策佈局,重新調整塭仔圳地區定位,加上「新莊、泰山塭仔圳地區市地重劃區規劃暨分區工程基本設計」擬訂過程,原計劃內容有調整的必要,配合辦理本次通盤檢討作業全面檢討土地使用、公共設施、交通系統及都市防災的需求,併兼顧開發財務可行性

這次都計案修正的重點以考量時代趨勢的改變做爲因應方針,包括「少子化」現象使學校用地需做調整,經市府跨局處協調後,確認文中文小用地的調整,以不低於原都市計劃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規定,文中用地不小於2.5公頃,文小用地不低於2.0公頃的方向檢討,並考量該地區環境發展,檢討變更南側地區的乙種工業區爲住宅區,以及爲控管整體開發地區都市發展規模及塑造良好生活品質,於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規定前院退縮及後院退縮規定,爲能加速開發作業,後續將由新北市政府採公辦市地重劃方式開發。

由於這個面積廣大的都計案影響層面較廣,因此,今天有包括市議員黃林玲玲與蔣根煌都表達關心意見。在今天新泰塭仔圳都市計劃由新北市都委會審議通過後,仍須提送內政部都委會審議,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都市計劃科表示民衆若有意見,仍可以書面陳述逕寄市府表達。若一切順利,全案預計100年11月提送內政部,102年6月發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