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週年 民團批政府監督不力 煙商知法犯法

菸害防制法新法上路1年,民團直言,中央主管機關沒有積極監督,讓煙商有恃無恐,繼續培養吸菸族羣。(本報資料照片)(吸菸有害健康)

《菸害防制法》新法上路1週年,全臺累計開罰逾2700件,以違規販售、廣告、使用爲大宗。但民團直言,新法實施後中央主管機關沒有積極監督,讓煙商有恃無恐,繼續培養吸菸族羣。另新法重點項目「禁止加味煙」預告後近1年無下文,也遭批評出爾反爾,「到底要保護煙商還是年輕人」?

去年3月上路的《菸害防制法》,重點包括全面禁止電子煙及未經審查的加熱煙。國民健康署統計全臺各縣市裁罰情形,截至今年2月29日,電子煙及加熱煙違規制造或輸入、販售、供應、展示、廣告或使用,已裁罰超過2700件,以違規販售電子煙最多,共1617件;其次是違規廣告電子煙,共498件,第三是違規使用電子煙或加熱煙,共343件。

「1週年沒什麼好慶祝的!」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直言,新法實施後,煙商仍有恃無恐,繼續培養年輕人吸菸。目前國內尚無加熱煙合法上市,但煙商知法犯法,巧立名目辦活動,實質上就是推銷、展示,會場中人手一支,代表有製造或輸入事實,這些行爲全都違法,可以按次處罰。

目前國內有11家業者申請專案製造或輸入加熱煙,其中2家已齊備資料,正由專家審查。林清麗指出,網路盛傳,5月20日後國健署就會通過加熱煙審查,煙商宣傳影片更是明目張膽地說7月以後一定上市。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長羅素英表示,將秉持科學實證、專業,以保護公衆健康爲最高目標,沒有預設立場和時程。

另外,去年新法上路重點之一「禁止加味煙品」,去年3月27日預告期滿後,至今無下文。林清麗說,修法期間各方已達成共識,除菸草本身的口味之外,其他通通要禁止,但國健署出爾反爾,上次預告卻只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及薄荷4種口味,但常見的香草、杏仁、焦糖、奶油、肉桂等口味未被列入,等於繼續危害年輕人。

羅素英說明,去年預告加味煙相關條文後,持續廣納各方意見,除召開國內專家會議,也持續蒐集國際經驗,包括與他國主管機關請益法規面和實務管理經驗,預計今年上半年辦理第二次預告。(吸菸有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