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樓市再出招!事關城中村改造和商品房預售

近日,廣州接連發布了兩份文件,繼續優化房地產市場政策。

3月20日,《廣州開發區 廣州市黃埔區關於進一步優化和完善城中村改造項目審批與實施工作機制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發佈。

《措施》的政策文本共有九條,第一條至第三條是優化方案成本覈定、用地支持、政策性住房配建的相關措施。例如,城中村改造項目的融資居住地塊平均淨容積率不高於4.5的,原則上須規劃配置不低於融資區住宅總建築面積3%的政策性住房;其融資居住地塊平均淨容積率在4.5或以上的,項目可按照不規劃配置政策性住房方式推進。

第四條至第七條的核心是優化監管,釋放資金活力。例如在分期改造項目的資金繳存標準方面有所優化,分期改造項目的復建安置資金總額與項目首期復建安置資金額度之差,可按30%比例採用無條件銀行履約保函繳存。

最後兩條是旨在疏通引入渠道,其中提出申請合作企業在報名階段繳交的競選保證金應不少於5000萬元;合作企業確認後繳交的履約保證金應不少於1億元。

有業內人士表示,按照廣州此前的政策,越秀、荔灣、海珠、天河、白雲、黃埔、番禺、南沙等8區舊村改造項目融資地塊保障性住房和人才公寓等政策性住房的建築面積,佔融資地塊住宅建築面積的配置比例原則上分別不低於15%和5%。兩相對比,不難看出,政策性住房的配建比例有明顯降低。

此外,市場公開信息顯示,廣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廣州市商品房概況及預售許可優化審批實施方案(試行)》部分內容進行了修訂,現徵求公衆意見。

其中,《意見稿》將“首期住宅工程”的表述更新爲“第一批申請預售的工程”。現行方案提到,首期住宅工程不限樓棟數量以及涉及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數量,但不得超過項目建設總量的50%。《意見稿》未提及不得超過建設總量的一半,調整爲“第一批申請預售的住宅工程,不限樓棟數量以及涉及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數量”。

近兩年來,廣州在樓市優化調整方面持續走在一線城市前列。2023年,在一線城市中,廣州先後推出“認房不認貸”、降低首付比例以及放鬆非核心區限購等政策。

易居研究院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此前廣州的政策是“配套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優先於住宅預售工作”,現在政策鬆綁,對於申請預售證涉及的項目體量沒有要求,有助於相關房企根據實際情況,積極把符合條件的項目推向市場,利好加快預售和回籠資金。也有業內人士表示,有關商品房預售審批方案的調整,有利於促進開發企業的商品房預售和資金回籠,在當前房地產市場整體下行趨勢未變的背景下,對企業有一定的提振信心作用。

中指研究院預計,展望未來樓市政策或將以降成本、降門檻等方式促進購房需求釋放,其中一線城市或將繼續漸進式調整樓市政策,核心二線城市則有望全面取消限購、繼續下調商貸首付比例及房貸利率;政策發力或將帶動住房需求釋放,核心城市二手房市場有望逐步築底企穩。

責編:朱雨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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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廖勝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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