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通報銀行現場檢查問題:嚴管信用卡套現等行爲

(原標題:獨家│銀保監會通報銀行現場檢查問題:嚴管信用卡套現、逾期、多頭借貸網貸共債、代還款等行爲)

11月5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獨家獲悉,銀保監會近日向各大銀行、股份制銀行通報信用卡業務檢查發現主要問題。

一位銀行業總行人士表示,銀保監會近期向各大銀行通報了去年對4家銀行開展信用卡現場檢查的結果,主要聚焦在內部管理營銷授信、分期業務、交易管控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

據悉,銀保監會指出,部分銀行機構盲目擴張金融資產,單純量化經濟效益,致使信用卡業務偏離本源,合規管控薄弱,資產質量劣變,客戶投訴增多,有的引發了不良社會影響。

銀保監會要求,增強風險識別及監測預警能力,防止信用較差的借款人借延期還款等優惠政策惡意逃廢債務,積極防範外部風險傳導至銀行機構,堅決杜絕風險外溢引發社會事件,實現穩增長與防風險長期均衡。

總經理履職21個月,總行不任命

11月5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監管部門在通報中指出,有的銀行高管人員履職不規範個別機構主要負責人實際履行總經理職責長達21個月,但總行一直未下發任命文件。

此外,監管部門指出,部分銀行總行對信用卡專營機構管理不到位,戰略定位及發展導向不清晰,業務合規管控不力,績效考覈指標不審慎。信用卡專營機構自身管控薄弱,亂設機構、亂辦業務較爲突出,違規設立異地非持牌機構,個別機構“一套人馬、兩塊牌子”開展消費金融業務,個別機構對分行管控不力,致使汽車分期業務辦理出現嚴重失職,造成騙貸風險。

監管部門要求,各大銀行從嚴落實專營機構監管要求,聚焦主業專營發展,清理異地非持牌機構。合理界定專營機構與總行及分行的職責邊界,增強對分支機構的管控力。

打擊套取積分、通過支付機構套現

有機構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監管在通報中要求,各大銀行強化分期業務及交易管理,防範業務屬性異化。

監管要求強化信用卡分期業務申請人的償債能力評估。具體是,強化申請人適當性特別是償債能力的審查評估,合理設置分期金額上、下限以及還款期限產品設計須符合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及監管要求,做到簡單透明。如實向人行徵信系統上報分期業務情況

在信用卡預借現金業務方面,監管要求合理設定授信額度,規範資金用途。

在信用卡合作商戶方面,監管要求不得將資信調查等核心業務全部委託給合作機構辦理,禁止與無資質公司開展融資性擔保合作。

在信用卡分期資金流向管控方面,監管要求重點加強大額透支和現金分期等業務的資金流向管控,及時收集有效資金使用憑證,嚴防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及其他非消費領域

此外,監管要求完善異常交易監測。有效監測識別套現行爲,關注套取積分、通過第三方支付機構套現、一人爲多人代還欠款等行爲風險,強化管控措施力度。加強信用卡境外交易行爲管控。並且,監管要求嚴格交易規則。正確設置收單商戶識別碼,不得以信用卡爲通道發放經營性貸款,杜絕員工利用職務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21世紀經濟報道》獨家獲悉,在分期業務管理方面,監管部門通報指出,部分銀行對分期業務交易真實性審覈不嚴,未及時覈實交易憑證,資金用途監測存在缺陷。對資金大批量流入他行不作管控,交易管控不完善,個別機構員工利用虛假合同辦理現金分期。分期產品資金涉嫌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家裝分期業務爲與住房銷售捆綁的裝修業務提供資金,車位分期業務爲購買產權車位或長期使用權車位提供資金。汽車分期業務風險管控薄弱,個別機構汽車附加費分期業務涉嫌突破汽車貸款首付比例要求,存在一車多貸、資金迴流情況。個別機構允許客戶辦理分期業務代還循環額度欠款。多家機構未將持卡人分期業務授信及使用情況報送至人行徵信系統。

此外,監管部門在通報中指出,部分銀行信用卡中心逾期時點認定不規範,部分機構以客戶未按時還款的下一賬單日起開始計算逾期天數,與監管部門以當期賬單到期還款日爲時點的要求不符。風險加權資產計量錯誤,少計未使用的信用卡授信額度風險加權資產。個性化分期業務風險分類不準確,資金涉嫌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家裝分期業務爲與住房銷售捆綁的裝修業務提供資金,車位分期業務爲購買產權車位或長期使用權車位提供資金。汽車分期業務風險管控薄弱,個別機構汽車附加費分期業務涉嫌突破汽車貸款首付比例要求,存在一車多貸、資金迴流情況。違規擴大客戶風險敞口,個別機構允許客戶辦理分期業務代還循環額度欠款。徵信信息報送不準確,多家機構未將持卡人分期業務授信及使用情況報送至人行徵信系統。

嚴管套現、逾期、多頭借貸、網貸共債、代還款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監管要求各大銀行加強營銷及授信管理,強化風險源頭管控。

其中包括:對異常用卡客戶從嚴授信。從嚴管控涉嫌套現、逾期、多頭借貸、網貸共債、代還款等行爲客戶的授信。加強關係人管理。準確界定關係人範圍,不得爲關係人發放信用貸款。加強臨時額度管理。合理設定調整頻率、次數、期限及金額等,按照監管要求進行風險計提、額度合併管理等。

另外,監管要求各大銀行審慎開展學生信用卡業務。嚴格履行審查審批職責,如實反映學生身份信息,有效落實第二還款來源,嚴禁違規向未滿18週歲客戶核發信用卡。

此外,監管要求規範營銷辦卡行爲,落實親訪親籤要求,規範宣傳與營銷人員管理,強化資信調查與身份覈查。強化授信系統建設,加強客戶名下額度合併管理及動態調整管理,規範授信額度上限管理。多渠道收集並充分覈實客戶收入信息,審慎評估客戶償債能力,防範槓桿交易和投機行爲。

據悉,銀保監會指出,部分銀行突破總授信額度上限管控開展授信,未落實“剛性扣減”要求,“多頭授信”、“過度授信”問題突出。客戶償債能力認定不審慎,銀行機構採用收入乘數、直接認定職級收入等多種方式,普遍虛增客戶收入。個別授信操作嚴重不審慎,爲套現、共債、逾期等高風險用卡行爲客戶辦理分期業務或上調額度。授信管理系統存在缺陷,存在客戶授信數據記錄和反映不完整、系統漏洞導致超額授信、操作差錯缺少制約等問題。與無融資擔保業務資質的機構開展擔保合作,部分與汽車經銷商的合作業務風險較高。關係人識別不清,向關係人發放信用貸款,問題較爲普遍。臨時額度調整固額化,對部分客戶長期頻繁調整臨時額度,且未足額計提資本。預借現金管理制度不健全,預借現金業務額度超過非預借現金業務,且違規適用最低還款額待遇。學生卡髮卡不審慎,未有效落實第二還款來源,個別機構虛假標註學生職業信息,有的還違規向未滿18週歲客戶核發信用卡。

要求降低睡眠卡率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銀保監會在通報中要求,各大銀行信用卡業務要強化客戶持卡數量管理,規範聯名卡發放,有效降低睡眠卡率。加快轉變發展方式,支持居民真實消費需求,推動經濟恢復正常循環。

此外,加強信用風險監測,規範逾期時點管理,做實信用卡資產分類。強化對中高風險客羣的風險管控,化解共債客戶風險衝擊。規範呆賬覈銷管理,加大不良資產處置。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明示產品實際年化利率,規範產品收費。改進投訴處理機制,全面提升金融服務質量。

監管部門在通報中指出,部分銀行對提前結清分期業務的客戶按原約定期限收取手續費。未直接明示分期業務年化利率。個別機構對客戶自有溢繳款資金參與分期收取手續費。個別機構對外發布的領用合約出現錯誤表述。客戶投訴管理不規範。

此外,檢查還發現了利用信用卡溢繳款境外大額刷卡消費、單戶持卡數量過多、新發卡睡眠率逐年上升、共債客戶信用風險較高、分期業務極低額或零額起分、消費金融公司高利率產品用於代還款、員工白金信用卡免年費等值得關注的情況。

壓降代銷非金融產品規模

值得注意的是,對於信用卡代銷行爲,監管要求穩妥處置代銷非金融產品。規範代銷行爲,妥善處置外部合作關係,逐步壓降代銷非金融產品規模。依法合規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和財產權信託業務。

互聯網線上化趨勢加速的情況下,監管要求,各大銀行規範互聯網營銷引流。依法審慎開展互聯網營銷及宣傳,加強合作方資質管理,建立健全准入與退出機制,防範數據安全、共債等風險。

此外,加強代理保險業務管理。落實總行統一管理及授權,履行業務管理主體責任,有序規範人員管理、費用收取及銷售話術,合規使用信用卡支付保險產品保費。規範外包合作。實行名單制准入管理,積極穩妥規範業務外包行爲,強化外包人員行爲管理。

在外包方面,監管部門指出,個別機構爲外包人員開立具有資信覈查操作權限的內部櫃員號,將部分核心業務外包給服務公司。代理保險業務不符合監管要求,未切實履行保險電銷從業人員登記管理責任。與第三方機構合作銷售非金融產品。個別機構向第三方貸款機構推薦客戶,收取保證金和業務手續費。催收工作管理薄弱,未完整保存催收錄音,未對催收公司違規行爲扣減佣金。

個別機構將房企、公募基金設置爲慈善組織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監管部門在通報中指出,部分銀行信用卡中心的商戶識別碼設置不真實,個別機構將房地產企業、公募基金公司、自家銀行基層網點設置爲社會福利與公益慈善組織等。

另外,部分銀行信用卡中心資金流向房地產、理財、證券、生產經營、購買投資性貴金屬等非消費領域或用於歸還其他貸款。對異常交易管控滯後,套現交易排查規則不全面,未採取及時有效的降額、止付措施。

此外,部分銀行以信用卡爲通道發放經營性貸款。個別機構以信用卡爲通道發放汽車經銷商流動貸款,允許信用卡資金用於菸草批發經營。對員工異常用卡行爲管控不力,個別機構未發現員工長期持續大額刷卡套現的違規行爲。

多家機構與網貸平臺合作髮卡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監管部門在通報中指出,部分銀行信用卡中心開展互聯網引流不審慎,制度建設滯後,違規開展不當宣傳,多家機構與網貸平臺合作髮卡,合規管控較爲薄弱。

另外,在貸前資信調查方面,未嚴格落實“親訪親籤”的監管政策要求,進件過程要素不規範,資信調查不盡職,客戶身份識別不到位。未要求客戶全文抄錄客戶風險提示,未充分履行對消費者風險及承擔責任的提示義務。存在員工以不當方式營銷信用卡、私自接觸發卡平臺進件等行爲,考覈指標設定不合理,營銷人員流動率較高,個別機構營銷人員採取不當方式替客戶代刷卡並代還款。

央行數據顯示,截至二季度末,信用卡和借貸合一卡在用髮卡數量共計7.56億張,環比僅增長0.99%;銀行卡授信總額17.91萬億元,環比增長1.92%;銀行卡應償信貸餘額7.50萬億元,環比增長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