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房貸不宜超過所得3成

銀行業者提醒,房貸支出不宜超過收入的3成,以免負擔過重。(圖/記者林信男攝)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日前最新調查顯示,北市房價所得比超過15倍、新北市則以12.67倍分別奪下世界第一、第三高,成爲另類臺灣之光,同時,雙北市的貸款負擔更高達5-6成,銀行業建議,房貸月付金最好不要超過所得的3成,避免負擔過重。

內政部營建署日前公佈2013年第4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統計,數據顯示有房貸的民衆,平均每月所得的35%以上需用來支付房貸;若置產地點在臺北市或新北市,每月房貸支出更是高達所得5-6成,對一般民衆而言的確是不小的負擔。

臺新銀行資深副總經理蘇晉川建議房貸族,應時常檢視家庭所得與房貸支出比例,房貸月付金最好不要超過所得的3成,以兼顧各項開銷支出與基本生活品質。同時民衆也需留意貸款寬限期,避免負擔過重。

蘇晉川表示,房貸族可透過房貸健檢,衡量自身財務狀況評估是否提前還款以減輕房貸壓力,或者透過房屋轉貸整合負債,降低貸款月付金,將房貸轉爲理財工具;對於在購屋後額外的資金需求,如添購傢俱、籌備子女教育基金等等,都可與銀行洽詢,以靈活運用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