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亂賣商品 金管會:理專也要罰

金管會研擬,若銀行不當銷售,理專也要罰(圖/資料照/示意圖)

記者戴瑞瑤臺北報導

日前安泰銀行因爲不當銷售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被金管會重罰1000萬元。對於銀行不當銷售商品,金管會過去都只罰銀行,但立委質疑,沒有對銀行內部人員的究責,常常讓事件就這樣草率過去。金管會正委外研擬,當銀行違法不當銷售時,連帶理專也要受罰,就算離職還是照罰。

金管會目前正委外研究「一行爲一罰」,也就是當銀行違法銷售時,會拆成數個「行爲」來究責,不只罰銀行,連帶處罰在整個過程中的行爲人。例如:銀行不當銷售TRF,過去只會罰銀行,但若修法後,會拆開成業務人員管理、TMU政策作業規範程序失誤、未做好客戶適合度評估作業、未做到消費者保護及風險管理等「行爲」,處罰個別的行爲人。

該研究預計6月提出,待金管會研擬後,纔會確定是否修法。立委則質疑,未來若修法後,行爲人先離職跑掉,不就沒得罰?金管會副主委鄭貞茂則表示,行爲人若有違法,就算離職還是照樣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