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稅籍登記、不論規模大小 都可申請商業服務紓困

經濟部推出「商業服務業紓困」方案,讓受困、停業產業可以依照全職員工數來申請補貼。但有不少小商家擔心自己是「免稅」的小規模營業人而無法申請;對此,經濟部表示,免稅並非無稅籍,只要有稅籍就可以申請本補貼。

經濟部「商業服務業紓困」方案,針對商家資格訂出了一定要有「合法辦有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或稅籍登記」的條件。但由於不少商業服務業多爲小規模營業人,可能只是個小麪攤、飲料攤,或是一個小雜貨舖,雖然有稅籍登記,但只是免稅標準,擔心因此無法申請紓困。

經濟部商業司表示,營業額未達起徵點、沒有開立發票的商家或小規模營業人,只要有稅籍就可以申請本補貼,但如果是「合法免辦理稅籍登記的業者」,因爲沒有稅籍登記,就不得申請商業服務業補貼。

經濟部這次紓困補貼對象爲有稅籍登記之「商業服務業者」,只要今年5、6、7月任1個月營收較2019年同月或今年3至4月月平均減少五成以上,就直接按本國全職員工數乘以4萬元發給定額補貼款企業領得補貼款,可運用於相關營運支出、租金人事費用等維持經營之必要成本

如屬於中央政府命令停業,停業期間給與員工薪資未達基本工資之企業,其所領取營業衝擊補貼4萬元,其中1萬元得由企業支應停業期間必要支出(如租金),另3萬元須由企業轉發給員工,以做爲停業期間之薪資補貼;另外就業安定基金會加發1萬元生活補貼給其員工,亦由企業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