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律師涉洩密案 律師鄭鴻威延押2個月獲準

執業律師鄭鴻威被控勾結詐團首腦,藉由律師陪同車手偵訊、法院聲押閱卷機會,指揮年輕律師利用通訊軟體telegram回傳偵查內容,再由鄭傳交付給詐騙首腦掌握辦案進度,檢調今年2月間搜索約談6名律師到案後,向法院聲押禁見鄭鴻威、李明潔及楊雅涵獲准。因羈押期限將至,檢方聲請延押鄭鴻威2個月獲准,李明潔、楊雅涵各具保60萬元停押。

同案也約談律師林聰豪45萬交保,張作詮30萬交保,朱一品請回。檢調第一波約談的6名律師各自在臺南、臺北、桃園及臺中等地不同事務所執業,由鄭鴻威曾接受詐騙集團委任辯護,再引介詐騙車手案給5名學弟妹,替車手辯護。

據瞭解,北檢在偵辦一起投資理財詐欺案時,逮捕相關車手並聲押,結果從車手的手機中,發現李明潔及楊雅涵等律師趁着陪偵機會,記錄檢察官訊問筆錄內容,或藉聲押庭閱卷時,影印或翻攝卷證資料後,傳送偵查內容給鄭鴻威,再由鄭鴻威傳給詐團首腦,協助幕後主嫌成功逃過法網,檢方溯源追查詐團首腦。

檢調於3月間再約談第二團律師黃耕鴻、接案律師賴季倉、鄭鴻威的助理林佳毅、協助洗錢的李昊承,訊後依泄密等罪嫌對黃耕鴻、林佳毅聲押禁見獲准。

檢察官訊後,認鄭鴻威、李明潔及楊雅涵涉及組織犯罪明確,有串滅證之虞,今年2月間向法院聲押禁見3人獲准。因羈押期限將至,檢方向法院聲請延押鄭鴻威2個月獲准,李明潔與楊雅涵各具保60萬元停押。

律師李明潔(左起)、楊雅涵、鄭鴻威被控泄漏偵查內容給詐團。記者房荷庭/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