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農地違章納管金19億用於環保改善 環團:先拆違章

彰化縣截至目前已收取納管輔導金及營運管理金累計四年約19億元,陸續用在縣內水域改善工程以及環保相關稽查。本報資料照片

特定工廠登記辦法2020年3月20日發佈實施,覈准納管及臨登轉特登即須繳納至隔年納管輔導金及營運管理金, 彰化縣截至目前已收取納管輔導金及營運管理金累計四年約19億元,陸續用在縣內水域改善工程以及環保相關稽查,但環團認爲,縣內違章工廠問題多,應該也要作爲拆違章的經費。

彰化縣目前已納管未登記工廠且申請改善計劃5684家,覈准改善計劃4107家,覈准率約72.2%;全國覈准改善計劃7000多件,彰化覈准件數全國最多,但去年3月19日受理低污染未登記工廠納管截止後,尚有約500家仍未補正完成或繳交納管輔導金,也有業者申請納管卻未提出改善。

縣府經綠處指出,有的業者趕在期限送改善計劃大綱,後續仍須補齊相關書件,也有業者申請納管時建築物有誤差申請更正,有的業者爲符合消防規定申請變更增設消防機房等因素導致還無法覈准。

彰化縣府將納管輔導金及營運管理金去年補助水資處1億元辦理未登記工廠及特定工廠附近水域改善工程,今年編列6000萬元補助彰化環保局改善環境包括水保、空氣、廢棄物及稽查等計劃。

彰化縣環保聯盟主任吳慧君說,納管輔導金及管理金應部分作爲違章拆除經費,彰化違章拆除預算向來不足,每月拆除違章約1到2家,「何時才能拆到農地工廠?」,依經濟部資料,縣內未申請納管的違章工廠有6百多間,沒有經費無法落實執法,她也說,納管基金應要有平臺監督經費運用。

彰化縣府經綠處指出,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未登記工廠的納管輔導金須用在管理、輔導及周邊公共設施改善,並優先運用於廢水處理及排放機制、空氣污染改善,並未明列拆除工作,屬於專款專用。

不過也有縣府官員指出,工廠管理輔導法對於輔導金的運用限制多,也並未詳訂如何使用,基於輔導原則,輔導金也許也能作爲協助未登工廠遷廠、設施改善的補助經費來源,也可以改善未登工廠周遭環境,設置公園、停車場,甚至運用經費爲居民健檢,中央應修法放寬運用面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