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復師5度嘿咻人妻硬拗「仙人跳」 判賠水電工30萬

▲圖爲示意照,無關本案。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王姓水電工的許姓妻子利用整復機會,在整復所5度與楊姓整復師偷情,楊男涉相姦罪被判刑4個月確定,高等法院6月再判他必須賠償王男30萬元確定。

根據前審新竹地院判決,楊男明知許女已婚,仍於102年11月許女生日當天、103年清明節、同年5月楊男生日當天、同年農曆七夕當天及同年8月4日,在整復所內與許女共性交5 次(許女所涉妨害家庭罪嫌,因丈夫撤回告訴,經新竹地檢署不起訴處分確定)。

103年8月4日晚間2人偷情時,王男當場目擊,氣憤之餘朝楊男鼻子頭部揮拳,並將整復館所有銅人摔向地面,導致銅人碎裂損壞。事後雙方提告,地院一審判楊男相姦罪應執行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王男犯義憤傷害與毀損罪,判拘役25天。

本案刑事部分法官認定楊男、許婦5度性交,判楊男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確定;民事部分,楊男堅稱遭「仙人跳」,高院認定他侵害王男的配偶權,審酌2人相姦次數、對被上訴人婚姻生活所造成破壞程度經濟狀況因素,判決他應賠償王男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