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慘了!控黃國昌「在教室硬上女學生」 法院今判賠30萬元

媒體人周玉蔻去年在臉書指控民衆黨新科立委黃國昌「在教室硬上女學生」,黃國昌反嗆對方惡意捏造、下流,並提告求償100萬元、刪除文章並刊登判決主文,雙方調解破局,臺北地方法院今判周玉蔻應賠償30萬元,並移除貼文,可上訴。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參加「館長」陳之漢直播專訪時,談及司法改革議題說「最快的方法找黃國昌當法務部長就好了」;周玉蔻去年6月13日在臉書貼文,「黃國昌若是做了『柯總統』的法務部長,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裡被他『硬上』(據說如此)的女學生,會不會效法鍾沛君召開記者會控訴色狼部長啊?(嚇死人)」。

黃國昌請求周玉蔻賠償100萬元、刪除文章、在三大報頭版刊登判決主文、於臉書刊登判決全文。臺北地院曾勸諭雙方和解,但周玉蔻擬好聲明書,卻被黃國昌認爲「沒有道歉」而不同意和解。

周玉蔻曾受訪指出,她爲和解所擬的聲明稿已盡她最大誠意,她不想再與年紀差那麼多的黃國昌爭辯,並勸黃國昌要把心胸放寬,要爭取更大的政治舞臺,應要有寬大的心胸,接受更多的批評和評論。

黃國昌委任律師開庭指出,周玉蔻言論與事實相距甚遠,對方引用報導內容爲「師生戀」,爲雙方合意,黃國昌事後也有澄清,與周女所指涉的強制性交不同,認爲周玉蔻沒有查證,也不受新聞自由保障。

周玉蔻委任律師曾說,周玉蔻言論皆非事實陳述,而全是意見表達,因黃國昌可能爲未來法務部長人選,過往歷史、私德、人品應可受公評,且黃國昌擔任大學教授期間,與女學生間發展出情誼,攸關教師倫理,攸關公共利益,是言論自由保障範圍。

立委黃國昌。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媒體人周玉蔻。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