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轉!批周玉蔻「做假新聞騙通告」 高院判黃光芹免賠

周玉蔻告黃光芹高院改判免賠。(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張曼蘋/臺北報導

名嘴黃光芹2015年間與資深媒體人周玉蔻一起擔任政論節目來賓,黃當場抨擊周「政治變色龍」、「做新聞去騙通告」、「招搖撞騙」等語,事後周不滿名譽受損,怒告並求償200萬,臺北地院審判黃應賠40萬元。經黃提上訴後,高等法院今宣判,認爲黃的言論是就可受公評之事作意見表達,經合理查證而有相當理由可信爲真實,因此改判黃免賠,可上訴。

黃光芹與周玉蔻2015年5月26日擔任政論節目來賓,節目中黃對周玉蔻指摘「被長期餵養成爲對方夥伴關係」、「今天就是有人餵養你嘛,很簡單」、「你甘願接受別人的餵養」、「我一點都不嫉妒政治打手,我也一點都不嫉妒政治變色龍,我更不嫉妒一個資深媒體人經常做假新聞去騙通告」、「繼續招搖撞騙」、「是個剽竊大王嘛誰都知道」,周玉蔻怒提告並求償,臺北地院去年判黃應給付周玉蔻40萬,黃不服提起上訴。

判決指出,該政論節目當時討論主題臺北市政府巨蛋公文外泄事件,當時並已有該事件係爲藉以打擊不同政治立場人士議論,周玉蔻雖爲節目來賓亦爲該新聞事件當事人,黃光芹依上開臺北市政府調查結果張榮豐證述與聲明認周長期接受政府官員私下提供公文資料並張貼個人臉書,並有虛構新聞事件之行爲,加以周先前亦多次變更所參加政黨,黃的事實陳述與意見表達,核爲就可受公評之事,經合理查證而有相當理由可信爲真實,而爲切合節目主題之善意適當評論,所用詞語亦未逾適當評論範圍

合議庭認爲,周玉蔻受黃光芹所爲「餵養」等評論後,即指摘黃光芹是惱羞成怒、嫉妒等語,黃則回「我一點都不嫉妒政治打手,我也一點都不嫉妒政治變色龍,我更不嫉妒一個資深媒體人經常做假新聞去騙通告」等語,資爲自己不會有被上訴人所指摘嫉妒心態之說明,所依據事實部分亦不足認爲刻意虛構,堪認黃光芹爲基於維護個人聲譽合法權益而善意爲自衛、自辯,難認確有損害周玉蔻名譽之真實惡意,合於阻卻違法事由,因此改判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