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議會將提案制訂公投自治條例 34人即可提案

新竹議會將提案制訂公投自治條例,新竹市民依法只要34人共同提案,符合提案規定,並且獲得3383人連署,就可以成立公投案。(圖/新竹市議會提供)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有鑑於公民意識擡頭,公民投票這幾年逐漸被民衆所接受,新竹市議會在本屆(第10屆)第一次的臨時會,將主動提案制定新竹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草案預計本會期通過之後,新竹市民依法只要34人共同提案,符合提案規定,並且獲得3383人連署,就可以成立公投案。

新竹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草案是由議長許修睿、議員李姸慧、曾資程共同提案,並獲得副議長餘邦彥、鍾淑英、陳啓源陳治雄、顏政德、林慈愛施乃如、鄭美娟、劉康彥陳建名等議員連署,李姸慧與曾資程14日也特別拜會議長許修睿,感謝許議長共同提出這項法案

▲根據新竹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草案第七條,公民投票案提案人數,應達最近一次市長選舉選舉人數萬分之一以上,連署人數應達百分之一以上。(圖/新竹市議會提供)議長許修睿指出,議會不只監督市政,更是立法機關,只要是對市民大衆有利的提案或法案,相信大多議員不分黨派都會全力相挺,過去已經有高雄小班制公投、澎湖博弈公投、金門博弈、馬祖博弈等地方性公投案前例,透過公投參與重大公共政策方向,新竹市議會只是爲民衆開一條通往公投的道路,提案的人數跟連署人,還是要靠民衆自行努力達到門檻

市議員曾資程與李姸慧指出,公投法通過以來,各地方政府陸續制定公民投票自治條例並送議會審議通過實施,議員們在處理民衆陳情案時候,也經常會有民衆關心地方性議題的公民投票,有鑑於此,新竹市議會議員主動提案訂定自治條例草案,通過之後,新竹市民也將有法源依據提出公投案。

根據新竹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草案第七條,公民投票案提案人數,應達最近一次市長選舉選舉人數萬分之一以上,連署人數應達百分之一以上。依據去年市長選舉人數338323人來計算,只要提案人達到34人,連署人達到3383人,就可以成立公投案。

新竹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草案已經成案,預計在本週進行審議。許修睿強調,新竹市議會多年來,在歷任議長與議員前輩的努力下,奠定良好的民主基礎,開議期間除了電視直播之外,在上一屆(第9屆)也增加網路直播平臺議事過程公開透明、與時俱進;新竹市議會議事規則持續修法以符合時代需求。而這一次公民投票自治條例草案,再次彰顯新竹市議會民意機關的立法功能,更重要的是進一步加強公民參與公共政策的廣度深度,也將正式開啓新竹市的公投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