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條例通過需「政院覈定」 黃珊珊談萊豬:做好源頭管理很難?

黃珊珊。(資料照/記者呂佳賢攝)

記者黃巈禾/臺北報導

衛福部宣佈「瘦肉精零檢出」的地方自治條例明年起無效。臺北市市長黃珊珊提出幾點爭議,像是地方自治條例通過後需報經政院覈定中央可能不予覈定,其實中央只要做好源頭管理和清楚標示,就能減少民衆與地方政府的疑慮,但中央要地方政府花費大筆人力物力配合稽查檢驗,到底有何意義?

對於萊豬議題,黃珊珊28日在臉書兩度發文。黃珊珊表示,萊豬不只是美豬,其他國家進口豬肉也有可能開放進口,源頭標示更重要,中央既然不想做源頭管理,食安小組會議決議臺北市會先找19家肉品進口商討論研議進口商品履歷流向標示管理方式,負責任並不難,不想面對和解決問題纔是最大問題。

黃珊珊指出,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進口,中央政府規定放寬動物用藥容許殘留量美國加拿大澳洲菲律賓都有豬肉進口到臺灣,這幾個國家境內都沒禁止使用萊克多巴胺做爲動物用藥,換言之,這次中央放寬動物用藥容許殘留量不限定於美國豬,僅標示產地可能造成消費者以爲其他國家豬肉沒萊克多巴胺,會產生很大的爭議與誤會

黃珊珊提到,前幾天行政院發文給各地方政府,要求地方政府在明年1月1日以前要修正零檢出的自治條例條文,但修改法律權限在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只能依法行政,如果地方議會不修正內容,會有幾個法律上的爭議。

這些爭議包括:一、地方自治條例的規定比中央嚴格,是否當然無效?二、地方自治條例通過後尚需報經行政院覈定,未經覈定無法施行,中央可能不予覈定;三、地方自治條例除非經中央機關宣告無效,否則仍爲有效法律;四、如地方自治條例與中央法規牴觸,僅臺北市議會得提請釋憲案

黃珊珊認爲,這件事情已弄到雞飛狗跳,中央只要做好源頭管理和清楚標示,就可以減少民衆與地方政府的疑慮,但中央舍此不爲,推給貿易障礙,要地方政府花費大筆人力、物力配合稽查與檢驗,到底有何意義?源頭管理很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