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否決世新等3私大學漲學雜費 法院:準基本調幅

世新中原、實踐3所大學2018年間欲調漲學雜費,遭教育部否準,因而提起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原處分違反行政程序,也有裁量怠惰之虞,判3校勝訴。(本報資料照片

世新、中原、實踐3所大學2018年間欲調漲學雜費,但遭教育部否準,3校因此提起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教育部指3校調漲幅度超過上限,且資訊不夠完備,卻未給予3校說明機會全部否準,除違反行政程序,也有裁量怠惰之虞,遂判3校勝訴,教育部應依本件判決見解,並考量各校情形,裁量覈准基本調幅,可上訴。

全案緣於世新、中原、實踐2018年間欲調漲日間學士班學雜費,調幅依序爲2.5%、3.6%、2.5%,3校並於5月底函報教育部。教育部同年6月底審議認定基本調幅爲1.85%,前1學年度調整者最多2.29%,3校的申請均超過上限,且公開說明會應更加開放透明、會議記錄過於簡略、調漲經費的支用項目未臻妥適、助學計劃內容不夠具體等,故決議不通過。

3校提告後,北高行認爲,教育部否準理由稱「應更加開放透明」、「過於簡略」、「未臻妥適」、「不夠具體」,並未指明具體瑕疵,也未給予3校補充說明機會,違反行政程序。

北高行並指,3校已依規定將相關資訊公告,並公開校內決策方式研議過程,及舉辦公開溝通說明會與設置學生意見陳訴管道,教育部初審查覈也認定符合審議基準要求,就算認爲部分增購設備師資專案等項目不合理,也不能完全不準調漲,原處分已有裁量怠惰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