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億保金聲請降低現金保爲2500萬獲准 許金龍獲釋

金龍籌出保金,終於獲釋。(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股票上櫃公司樂升科技董事長許金龍,爆發違約不交割案件,二審遭判刑12年,許金龍原本籌足2億保金獲釋。但因提供保金的姊夫要求退回保金,許金龍於去年底再遭羈押。他於日前聲請降低現金保爲2500萬、人保1億7500萬,高院29日裁準,並決定讓他具保停止羈押,限制出境、出海、住居,並定期警局報到。

樂升科技一度榮登遊戲股股後,2016年中傳出將被日商「百尺竿頭」公司以48億餘元公開收購,成爲臺灣史上游戲業最大收購案。但最後「百尺竿頭」公司卻違約不交割,未履約付款,成爲我國證券交易史上首宗公開收購違約交割案件。案發後檢方將許金龍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將將許金龍判刑18年、併科1億元罰金

高法院二審2018年11月底宣判,仍將他重判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1億元,並宣告沒收12.1億。高院隨即裁准許金龍2億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且應於每日晚間8點至9點間轄區派出所報到。但許金龍一直籌不出保金,直到去年3月間,才順利籌出保金,離開看守所

但其實許金龍的2億保金乃姐夫畢華民所出具,許金龍交保後,一直無力償還保金。畢華民因此向高等法院聲請退還保金,高院去年底裁定退還2億保證金給畢華民,再羈押許金龍。

許金龍重回看守所後,不斷對外籌措保金,最後他順利籌措到2500萬元現金,因此他向法院具狀,聲請降低2億保金爲2500現金保、1億7500萬人保。高院開庭審理後,有3名保證人出具財產證明文件,經過高院確認後,認爲3人資力足堪負擔1億7500萬的人保,因此29日做出裁定,讓許金龍具保停止羈押。但需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並應自釋放時起至本案更一審宣示判決時止,每日至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的轄區派出所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