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億賭金非法匯臺案 蕭姓大亨「籌不出5000萬」交保金待審 

嘉檢蕭世耀等21人提起訴訟,圖爲蕭世耀本人。(圖/翻攝蕭世耀臉書)

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嘉義地檢署24日起訴經營博弈集團的蕭世耀等人,並移審嘉義地方法院開庭法官諭知在押的蕭世耀交保金爲5000萬元,蕭男認爲太高,改現金2000萬元,其餘須由公司負責人擔保。

博弈大亨蕭世耀被控經營博弈網站集團,利用旗下公司平臺從事博弈簽賭,還請美女直播主吸引投注,並將賭金地下匯兌自境外匯新臺幣37多億元,嘉義地檢署偵查終結,今天將蕭世耀等21名被告分別依違反洗錢防制法、商業會計法及賭博等罪嫌起訴。

▲圖爲捷豹集團直播攝影棚。(圖/嘉義地檢署提供)

被告蕭世耀及另一名共犯吳毅信還在羈押中,今天一併移審嘉義地方法院開庭,承辦檢察官陳靜慧蒞庭主張,蕭世耀部分,因有共犯賴朝興蔣振銘在逃通緝中,仍有重保的必要,交保金須5000萬元;而吳毅信的交保金爲2000萬元。

移審庭中途休息,由被告律師聯繫家屬可籌措交保金情況,蕭世耀律師認爲金額太高,被告的存褶珠寶等都被查扣,一時無法籌措,家屬僅能籌到現金1500萬元;吳毅信律師也覺得金額高,家屬只能籌到現金500萬元。

移審庭的庭長卓春慧表示,雙方各退一步,被告蕭世耀交保的現金爲2000萬元,其餘3000萬元部分,須由6人來擔保,擔保人身分須具公司行號負責人或董監事;被告吳毅信交保的現金是600萬元,其它1400萬元部分,則由3人來擔保,擔保人身分也須是公司行號負責人或董監事。

卓春慧指出,蕭世耀、吳毅信若能於下午3時籌措到現金及擔保人,須限制住居、出海,且每週要向法院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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