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房名人劉媽媽遭勒索!仲介瞎扯欠傭狂Call「要去帝寶鬧」下場慘

陳男借錢不成,瞎扯劉媽媽仲介費,揚言要到帝寶去鬧,北院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刑。(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羅志華臺北報導

陳姓男子30年前,曾替炒房名人「劉媽媽」買下北市通化街房產,不料2018年間,陳男突然翻起舊帳、催討仲介費,更揚言到劉媽媽帝寶住處大鬧,「到時候大家都很難看」,讓劉媽媽不堪困擾提告;北院日前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陳男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

陳男於2018年1至6月間,向劉媽媽借錢不成後,便陸續以大陸香港門號,向劉媽媽索討50至80萬元,劉媽媽提告後,陳男屢次不到庭遭檢方通緝,竟於2020年1月間跑去搭郵輪,直到2月初郵輪返臺,下船即遭逮捕,但因該郵輪爆出疫情感染,讓陳男遭逮後,還得先隔離14天才能接受訊問

陳男表示,他於1986、87年間,替劉媽媽買下通化街房產,成交後說好要給100萬佣金,卻只給了2、30萬,之後改稱,是他1981年仲介劉媽媽買房,說好成交後要付500萬佣金,後來又有第3種說法,指劉媽媽買到房後,2017年賣房獲利了結,他才向對方索討積欠的佣金。

劉媽媽表示,她1988年間透過陳男買通化街房產,成交後給了40萬仲介費,她雖不知陳男有無向屋主收到仲介費,但就算沒收到,也應該是當年就來討錢,怎麼會在多年後纔來鬧,且先前陳男來借了幾十萬都沒還,她拒絕再借後,就開始接到陳男的恐嚇電話,認爲仲介費的事,根本是陳男借不到錢瞎扯的。

法官認爲,陳男對仲介費的說詞反覆,時間金額都有出入,也提不出多年來向劉媽媽催討的證據無法證明劉媽媽有欠他錢,而他在多次通話中提到,「我百分之百去帝寶,到時候你會上新聞」、「我就上電視說,到時候你很丟臉」、「到時候變成社會事件,就不是你我能夠解決的」,已讓劉媽媽心生恐懼,依恐嚇取未遂罪判刑。

我沒有遲到,是時間遲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