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追徵國民黨售舊中央黨部11億 確定停止執行

▲舊國民黨中央黨部(現張榮發基金會大樓)。(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潘永鴻、黃巈禾/臺北報導

國民黨出售舊中央黨部大樓,黨產會2018年5月召開聽證會,認定舊中央黨部大樓從借用、租用到承購都於法不合,向國民黨追徵出售價額11億3973萬多元。國民黨不服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準通過,黨產會再提抗告,最高行政法院17日駁回抗告,且全案確定。

黨產會2018年5月22日舉行聽證會,認爲國民黨在2006年以16億6000萬元出售舊中央黨部大樓土地給「張榮發基金會」,扣除交易時國民黨繳納的土地增值稅1億餘元及取得土地對價的3億多元,應就土地財產變型價金向國民黨追徵11億3972萬零6元;換言之,黨產會認定舊中央黨部大樓從借用、租用到承購都於法不合,向國民黨追徵出售價額11億3973萬多元。然國民黨不服,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

最高行政法院認爲,「命移轉或追徵財產的行政處分」需要停止執行。對此,黨產會表示,此裁定只是基於保障中國國民黨權利目的,就追徵的部分先予以停止執行,並不認爲黨產會認定不當取得財產的行政處分有違法,此訴訟還有待法院繼續審理

黨產會表示,對此裁定表示尊重,但如同黨產會抗告時發佈的新聞稿中所言,黨產會行政處分執行時,並未將國民黨的合法收入列爲執行標的,國民黨合法權利並不會因爲行政處分的執行受到影響,沒裁定停止執行的必要。

黨產會強調,盡力維護國家資產是黨產會的使命,行政處分裁定停止執行,不僅11.3億元國家債權無法實現,這筆錢依法將用於我國轉型正義人權教育、長期照顧、社會福利政策及轉型正義相關文化事務上,也將受到影響而不斷延宕,黨產會深表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