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院加大環境司法保護力度

本報福州6月3日電 (記者 何曉慧)6月3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以“攜手低碳生活共創美好家園”爲主題,召開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工作新聞發佈會,向社會通報近年來福建法院圍繞推動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開展相關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工作情況,發佈污染環境資源保護利用等10起典型案例,並介紹下一步全省法院應對氣候變化司法保護的創新舉措,同時發佈了《福建法院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狀況(2020.6―2021.5)》。

福建法院落實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堅決懲治非法排放、傾倒或處置有毒有害污染物破壞大氣、水、土壤等直接或間接影響氣候變化過程產生的違法犯罪行爲。同時,各地法院高度關注生態環境案件公益性特點,探索實施“補種復綠”“削填引種”“增殖放流”“引流衝污”“固壩填石”“海砂回填”“生態修復令”等多種修復方式,挖潛土壤、植被海洋等碳庫的碳匯作用與固碳能力,已責令被告人補種、管護林木面積6萬餘畝,放養魚苗788.38萬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