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副秘書長張雅屏 非常上訴案遭駁回

國民黨秘書長張雅屏因縣長選舉不實文宣案被判刑,提起非常上訴,但遭到最高檢察署的駁回。(圖/記者徐政璿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國民黨副秘書長兼組發會主委張雅屏,過去在擔任屏東縣黨部主委期間,因縣長選舉涉及不實文宣案,遭判刑2年10月,褫奪公權5年定讞,他昨天已入監服刑,但他在入監前向最高檢察署聲請非常上訴,最高檢日前已以判決未違背法令,不符非常上訴要件爲由,駁回張的聲請。

張雅屏因2014年擔任屏東縣黨部主委期間,因縣長選舉涉及散佈影射候選人的不倫黑函、以及「潘安再世」等不實文宣,被依選罷法判刑2年10月定讞,宜蘭檢方要求他在7月6日入監服刑。

6月21日,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曾召開記者會全力聲援張雅屏,質疑量刑不符比例原則,疑有「政治力介入」;總召廖國棟強調支持張雅屏提非常上訴,黨團樂意提供協助。

廖強調,據統計,近年來共有20餘件選舉誹謗案,都是無罪或易科罰金,張雅屏案的量刑不符比例張雅屏受到不公平的判刑,讓人不得不懷疑是政治追殺,黨團除表達遺憾,也將全力協助張雅屏提起非常上訴。

據瞭解,張雅屏在國民黨記者會後,向最高檢遞狀聲請非常上訴,但經最高檢檢察官審覈後,認爲量刑輕重,並非是判決違反法令,不符非常上訴的法律要件,在上月底已駁回張的聲請案

依法,張仍可以再聲請非常上訴,但張已於昨天(6日)上午入宜蘭監獄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