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中火除役」一半機組被3理由拒絕 中市府1000字文反擊:臺電只想發電穩

▲臺電認爲中火不宜除役一半機組,「三大理由」拒絕市府。(圖/資料照)

記者許力方/綜合報導

臺中火力發電廠被連續查獲放流水污染超標,自主減發5成電力市長盧秀燕主張,10部機組一半退場不是問題,被臺電以「三大理由」反駁,認爲貿然除役將影響備轉、備用彈性增加供電穩定的風險,新機組當初規劃主要爲了汰舊換新,必非替代,和市府隔空交戰。臺中市環保局24日再度迴應,千字文批評「臺電僅考量發電穩定,而非民衆健康,深表遺憾」。

環保局採驗中火放流廢水檢測發現一年內有3次不合格重罰臺電2000萬元,爲了改善排放水污染,中火自主將1到4號機組減少發電5成。對此,盧秀燕23日拋出退場主張,認爲中火在中部貢獻大,市民也吸夠了骯髒空氣,上週降載減少發電4至5成,對全國電力供應沒有太大影響,希望臺電、中火、經濟部和市府協商機組除役,10部機組一半退場不是問題。

▲盧秀燕主張中火除役一半老舊機組。(圖/記者鄧木卿攝)

對此,臺電臺提出「三大理由」說明,不該貿然除役一半機組:第一,除役將影響備轉、備用的彈性;第二,新機組主要考量用電成長,及屆齡機組汰舊換新,並非爲替代中火機組而設置新設中火燃氣機組2024年將陸續完成,屆時將有4部機組可轉爲備用。最後,現非夏季尖峰用電,不適合以目前電力供應穩定,就推估未來必然供電無虞

臺中市政府環保局24日再度反擊,中火所使用的生煤燃料是世界公認污染最大的化石燃料,站在維護民衆健康的角度,臺電更應該調整機組汰舊的優先順序,將污染最大的生煤發電列爲最優先除役對象,而非按既有模式「按部就班」進行,對於臺電僅考量發電穩定而不是站在民衆健康角度着想,市府深表遺憾。

環保局表示,中央政府與臺電應正視問題,而非頻頻以供電安全作爲老舊機組轉爲備用之藉口,將發電責任全部推由臺中市民承擔。近2年通霄大林林口陸續有燃氣復循環機組與超超臨界燃煤機組加入運轉發電,估計增加的容量足以取代中火近一半的發電量。新世代發電機組具有高效率、低污染優勢,投入運轉行列後,中火老舊且污染較高的燃煤機組自應逐步除役。

況且在經濟部與市府協商過程中,臺電承諾可常態性停止1部以上機組運轉,與市府訴求中火第4號機組除役的方向並不違背,可見市府要求老舊燃煤機組逐步除役確實合理可行。

環保局也提到,雖然5月起將逐步邁入用電高峰期,但全國各地在冬季進行歲修的機組也將陸續完成檢修,並恢復運轉;且通宵既有超導回線升級工程據悉將於6月完成,讓原本因輸電線路限制而形同被封印的70萬瓩電力可順利送出;再加上林口新三機近期也已開始滿載測試運轉。因而只要臺電調度得宜,中火燃煤機組無需火力全開,也足以因應夏季尖峰用電。

▼市府開罰中火2000萬元。(圖/記者陳玉攝)

依據臺電107年配合臺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條例減煤的規定,2018年度1600萬噸的生煤用量,在夏季、秋季期間的生煤用量計算,平均有9.5部到10部機組投入滿載發電、空污季期間(每年1至3月、10至12月)則爲8部機組發電。2018年臺電備載容量沒有發生任何問題,盧秀燕要求中火最老舊的4號機組除役,除了可以爲國庫減少20億元的支出,就發電備載、經濟面上都是合情合理的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