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宜住宅弊案葉世文遭求處重刑 吳志揚:尊重司法程序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臺北地檢署偵辦桃園合宜住宅弊案25日偵結,依貪污等罪起訴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及前桃園縣縣長葉世文等5人,葉世文遭檢方求處從重量刑,並希望依貪污治罪條例第17條規定,並宣告褫奪公權示警懲。桃園縣長吳志揚,則是在下午表示尊重司法調查程序結果,其他不便評論。▲葉世文遭求處重刑,桃園縣長吳志揚25日表示尊重司法。(圖/本報資料照)趙藤雄與葉世文遭檢方求處從重量刑,葉世文的部分,檢方認爲葉世文前爲營建署長,深受國家栽培位居高津職司國土資源規劃利用管理,又擔任桃園縣副長要職,爲地方自治團體政務官,從事公共事務,理應廉潔自持,僅爲貪圖金錢,忘卻自己身分職責,竟對於職務上的行爲,要求、期約、收受建商賄賂,更藉勢藉端勒索建,除了請予以從重量刑,並希望依貪污治罪條例第17條規定,並宣告褫奪公權以示警懲。吳志揚下午在則是臺北市公務人力發展中心表示,上午才得知葉世文遭起訴,尊重司法調查程序及結果,其他不便評論。由於北檢已偵結,桃園縣政府也發出聲明指出,弊案發生時,縣政府將葉世文撤職,並調整秘書長、3位局長及相關業務科長職務,是爲了讓檢調有充分的辦案空間。如今,檢調偵辦工作已告一段落,縣府在此重申尊重司法程序,上述同仁,縣政府將予以恢復原職。包括縣府秘書長鄭瑞成工務局朱惕之、城鄉發展局長吳啓民及地政局林學堅,都可望重回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