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F爲六大經濟體開出三層碳價 2030年需達75美元/噸或更高

由當前水平下降四分之一到二分之一,該數值區間是爲達到將全球變暖控制在2攝氏度以下的目標二氧化碳等其他溫室氣體必須在未來十年間減少的幅度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看來,實現這一目標最快和最切實際的方法是建立一套國際碳價格的下限,即根據各國的發展階段爲它們設定不同的最低碳價格水平。此外,在全球層面上,2030年碳價需要達至75美元/噸,或更高。

“我們與成員政策討論的核心是碳定價後者也是目前被廣泛接受的大幅減排最爲重要政策工具”,IMF在當地時間6月18日報告中稱,“爲碳定價能夠使得污染能源較清潔能源更昂貴,從而提高能源效率,並採取創新措施轉向綠色技術。碳定價需要一套更廣泛的措施來支持,以提高其有效性可接受性,包括對清潔技術網絡的公共投資(如電網升級以適應可再生能源),以及幫助弱勢家庭工人地區等。”

聯合國第26屆年度氣候峰會(COP26)將於11月召開,此爲繼2015年巴黎氣候大會以來最重要的氣候會議。在此之前,已有60個國家/地區承諾到2050年實現碳排放中和。更爲重要的是,全球範圍內,目前已有中國德國等60多個碳定價機制在運行。

即便如此,IMF仍指出,更強有力、更協調的行動於未來十年內至關重要。“儘管一些國家正在積極向前推進,但各國的減排目標各不相同,全球五分之四的排放仍未定價,平均排放價格也僅爲每噸3美元。作爲連鎖反應,碳價格高企或碳價不斷上漲的國家/地區正考慮對來自沒有碳價計劃的國家進口商品徵收碳含量稅。然而,從全球氣候的角度看,此類邊境碳調整手段並不充分,因爲貿易流中包含的碳通常不到各國總排放量的10%。”

IMF數據顯示,截至2030年,中國、印度美國和歐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將佔全球預計排放量的近三分之二(若不採取新的減緩行動的話),而若包括整個G20成員,該比例將高達85%。未來10年,20國集團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將佔全球預計排放量的85%。由此,若該計劃擴展至包括20國集團(Group of 20)的所有最大經濟體效果則更爲明顯。

“這一安排需要公平、靈活,並考慮到各國的不同責任,包括歷史排放和發展水平等因素”,IMF稱,“這樣做的一種方法是,設置兩到三個不同的碳價格水平,碳價應用根據公認衡量一國發展的標準而變化。這項安排還可以包含目前因國內原因無法實施碳定價的國家,他們只要通過其他政策工具實現同等減排。”

根據上述計劃,IMF指出,爲促進2030年將全球排放量從基準水平減少23%,同時提高巴黎協定溫控2攝氏度以內目標的有效性,可以在六個參與者(加拿大、中國、歐盟、印度、英國和美國)之間建立三層價格下限:先進、高和低收入新興市場碳價格分別爲75美元、50美元和25美元。

IMF總裁格奧爾基耶娃(Kristalina Georgieva)表示,雖然徵稅是實現價格下限的一個手段,但監管或排放交易同樣也發揮作用。“來自碳價的收入可以用來補償家庭受價格上漲的影響,並引導企業與工人從高強度活動轉向低碳活動。與此同時,碳價下限計劃還將比邊境調節碳稅(對進口商品的碳含量徵稅)更爲有效,分歧也更小。”

“將全球變暖控制在1.5-2攝氏度最後的機會窗口即將關閉”,IMF首席環境財政政策專家Ian Parry此前在會議中提醒,“我們由此需要在未來十年間做更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