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烏參泡工業冰醋酸 負責人更審仍有罪

臺灣高等法院。(翻攝自Google Map)

全臺最大海蔘供貨商新北市「淦成」公司被控5年前進口廉價海蔘, 以工業冰醋酸浸泡脫灰再出口銷往對岸一審判處淦成負責人朱德徒刑1年,但高院改判無罪,經最高法院撤銷後,高院更一審維持審判決,判朱男1年徒刑。可上訴。

淦成負責人朱男被控將廉價海蔘浸泡在稀釋過的工業用冰醋酸,把賣相差的海蔘脫灰,再以清水沖洗烘乾,僞裝成高價烏參價格翻 漲5倍,銷往香港大陸不法獲利540萬多元,一審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將他判刑1年,他不服提上訴。

高院認爲,工業用冰醋酸必未有毒,其與食品級冰醋酸的差別,只是業者有無向主管機關認證而己,本案查扣的工業用冰醋酸經鑑定並非有毒,無證據證明工業用冰醋酸對人體危害健康,將朱男改判無罪。檢不服提上訴。

最高法院認定,工業用冰醋酸是腐蝕性物質極具危險性,且是工業使用不可用在食品,就算工業用冰醋酸最後稀釋結果符合食品添加物冰醋酸規格,也與食安法規範民衆對食品安全的嚴格要求不符,因此撤銷朱的無罪判決發回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