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規罰鍰 臨櫃即可刷信用卡繳納

▲自即日起至南市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繳納罰款,可以持信用卡臨櫃刷卡繳款。(圖/交通局提供)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臺南市交通局新增便民服務,即日起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各辦公室,可受理臨櫃使用信用卡繳納交通違規罰鍰,減少民衆攜帶現金的不便,或解決民衆現金不足,需要提領的問題

交通局局長林炎成表示,有鑑於民衆使用信用卡消費行爲已相當普遍,於今年7月開始,裁決中心與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合作,導入「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臺」,陸續於臺南、麻豆及新營3處辦公室建置刷卡設備並試辦服務,成效良好,民衆臨櫃繳納罰鍰可向櫃檯人員提出刷卡需求,將有專人協助辦理

交通事件裁決中心主任黃仁邦進一步說明,民衆可持30家銀行的信用卡臨櫃繳納罰鍰,除華南臺北富邦兆豐華泰陽信、三信商銀星展大衆日盛等9家銀行免收手續費,其餘銀行仍須支付手續費10元至20元,歡迎民衆多加利用這項便捷服務繳納交通違規罰鍰。 交通事件裁決中心提醒,違規通知單左上角如勾爲「得采網際網路語音轉帳、郵繳或委託代收機構繳納罰鍰」,可就近至四大超商、郵局、網路轉帳、全國農業金庫暨農漁會繳納,並注意違規通知單上登載的應到案期限,避免逾期導致罰鍰增加。使用車輛應遵守交通法規,保障自身及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