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擦撞外送大學生 唐湘龍和解不起訴

媒體唐湘龍被控肇逃案,士檢6日偵結不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媒體名嘴唐湘龍1月17日開車行經天母西路時,迴轉擦撞送外賣的郭姓大學生士林地檢署依肇事逃逸案偵辦,因唐與郭出庭後達成和解,除賠償相關損失外,還打算包5萬元給對方,但郭婉謝,士檢6日偵結唐也獲不起訴。

唐湘龍遭郭報案指控,1月17日晚間8時左右,郭騎機車行經天母橋時,唐開車從天母西路62巷迴轉上橋結果撞上他的機車,郭因而倒地受傷。

郭後來負傷起身騎車追向對方,在數10公尺攔到該車,對方表示「先記下車牌!」隨後開車離去,郭無奈只好前往警局報案,警方後依肇事逃逸將全案移送士林地檢署。

唐湘龍3月12日前往士檢開庭庭訊結束後接受媒體訪問,表示當天有下雨,他開車時沒有聽到碰撞聲,但郭攔下他時,他有問郭「你有沒有受傷?」、「要不要叫救護車?」及「要不要報警?」而郭也證實唐有問過這些話。

庭訊時檢察官郭若唐有問這些話,應不構成肇逃,郭男表示提告是外送公司標準程序,一有車禍就要報警,最後檢察官建議兩人可以和解。士林地檢署審酌,唐案發時確有要郭記下車號雙方3月時已達成和解,6日全案偵結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