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基並大華獲准 合併基準日爲6月22日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開發金旗下公司基證合併大華證、凱基期合併大華期,以及凱基投顧合併大華投顧三案,2日獲得金管會點頭同意,合併後存續主體依序爲凱基證、凱基期以及凱基投顧,預定合併基準日爲6月22日。

金管會表示,合併後,凱基證經紀業務據點增爲105處,市佔率將由原來的7.61%增加至9.21%,合併後持續穩居市場第二大。

至於凱基期委任期貨交易輔助營業據點將增加至105處,預計期貨經紀業務市佔率將從目前的7.07%成長至8.31%,穩居市場第二大;凱基投顧全委業務佔投顧公司從事全委業務的市佔率預計則將從5.85%增加至6.7%。

金管會指出,自合併基準日起,大華證、大華期、大華投顧帳列的所有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由凱基證、凱基期、以及凱基投顧概括承受之,原有客戶之權利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