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護工勞僱契約淪廢紙 重症僱主遇落跑難追回還要等3個月

法規制度瑕疵,也讓外籍移工逃逸事件頻傳,今年截至10月底,逃逸看護工人數已經攀升到16532人。(圖/報系資料照)

秋冬以來,全球新冠疫情再度大爆發,各國紛紛提出封城措施,根據內政部移民署統計,在疫情影響下,今年在臺的看護工較去年減少8062人,此外,截自今年10月底,外籍移工逃逸人數就高達16532人,學者評估,逃逸看護達4000人以上,現在申請看護人數增加,全臺外籍看護至少欠缺12000人。

臺灣身心障礙者人權聯盟」理事長張學恆表示,疫情讓廠工在臺人數有近8000人的缺口工廠缺工,只好找原本在臺灣的看護工,讓僱主面臨看護工失蹤,3個月才能重新聘僱的問題更加嚴峻,張學恆指出,「長照2.0雖然開放有僱用看護工的家庭也能申請喘息服務照服員短期照顧,但1天只有6小時時間限制,1個月也只有21天的上限額度,對於有全天照護需求的病患根本是杯水車薪,假設看護工逃逸,最終病患的照顧責任仍會落在家人手中。」

看護工一天二十四小時照護重症病患,沒有法定假日,但薪水卻比廠工來得低,也讓看護工起心動念成爲逃逸移工。(圖/報系資料照)

《就業服務法》第58條第1項中規定,看護工若行蹤不明,僱主必須要等3個月才能重新啓動聘僱程序;「這根本是變相懲罰僱主,每次看護工逃逸,我太太護士工作都要減少排班,1個月收入短缺2到3萬元,」長年臥牀陳先生氣憤地說。

頂尖國際人力資源公司董事長徐首豪坦言,許多看護工都是以「家事類移工」申請來臺,過一段時間就申請轉爲「事業類移工」,有些則連等都不願等,直接落跑到工廠當廠工,勞動部未審慎把關制度上缺陷,重症患者與看護工簽訂的勞僱契約,只是一紙毫無拘束力白紙

針對印尼片面調漲外籍移工費用,勞動部表示,已持續外交部密切聯繫,並請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儘速提出說明,建議僱主可選擇其他國家外國人補充勞動力需求,勞動部將持續與外交部連繫,評估增加新來源國衛福部至截稿前則未對外迴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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