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轟洪案輕判 羅瑩雪:10天內決定上訴與否

洪仲丘一審判6個月,罪比虐死狗輕,您認爲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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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陸軍下士洪仲丘疑遭虐死案件桃園地方法院軍事專業法庭7日審理終結,下午宣判連長徐信正8個月徒刑,其餘17人皆爲6個月徒刑。對此,法務部羅瑩雪迴應,收到判決書後一定認真研讀,因爲申訴期只有10天,一定會在10天內看完,並強調「如果有上訴理由檢察官應該會上訴。」▲洪仲丘案宣判前,洪母曾泣訴,自己一直選擇原諒。(圖/東森新聞提供)「洪仲丘案」下午4點宣判一審結果,最重只有連長徐信正的8個月徒刑,其餘17人皆爲6個月徒刑。民進黨立委何欣純在立法院質詢時指出,法官輕判了這些人,痛批這個判決不符合大家的期待,也讓家屬非常失望,要求列席備詢行政院江宜樺、法務部長羅瑩雪做出上訴的保證。江宜樺指出,「洪案」移轉到一般法院審理之後,他們也在一直在等待判決結果,但是還沒收到法院判決書之前,無法保證是否上訴,「我連判決書都還沒有看到,法官的判決公平睿智與否,我無法判斷。」

羅瑩雪則說,收到法院判決書之後,一定認真研讀,因爲申訴期只有10天,所以會在10天內研議完畢,「經過嚴格檢視之後,如果有上訴理由,檢察官應該會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