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冤32年 蘇炳坤:無罪是最好的父親節禮物

蘇炳坤(圖左,著白上衣)在父親節當日獲判無罪。(林偉信攝)

今天是父親節,蘇炳坤帶着兒女家人一起前來聆判,他說,這麼多年感謝家人對他的支持,含冤受委屈多年,獲得平反被判無罪是父親節的最好的禮物。昨天被判無罪的林金貴鄭性澤等人,也特地前來高院旁聽聲援

蘇炳坤蒙冤32年,身心備受煎熬,從中央社以下整理蘇案大事記可一窺他的心路歷程。

蘇炳坤被控涉及民國75年的新竹金瑞珍銀樓強盜殺人案,判刑15定讞,89年獲總統赦免罪刑。蘇炳坤聲請再審成功,臺灣高等法院今天判決蘇炳坤無罪。

以下爲全案大事記:

--75年3月23日,新竹市金瑞珍銀樓遭兩名蒙面歹徒侵入,歹徒劫走金飾30多兩,其中一人並以菜刀殺傷陳姓店主

--75年6月19日,警方郭中雄指證,逮捕蘇炳坤。

--75年7月12日,蘇炳坤、郭中雄被依懲治盜匪條例的共同強劫而故意殺人未遂罪起訴。

--75年9月11日,新竹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蘇炳坤無罪。

--75年12月19日,臺灣高等法院改判蘇炳坤15年徒刑褫奪公權10年。

--76年3月26日,蘇炳坤遭判刑15年定讞,開始逃亡。

--76年9月25日,新竹地檢署對蘇炳坤發佈通緝。

--83年,蘇炳坤告發陳姓銀樓店主胡指強盜贓物而領回,店主日後遭判有罪,這項新證據成爲蘇炳坤成功聲請再審的關鍵

--86年6月7日,蘇炳坤遭逮捕歸案發監執行。

--89年12月8日,時任總統陳水扁簽署特赦令,同年12月10日正式赦免蘇炳坤。

--89年12月10日,時任法務部政務次長文定將特赦令送達蘇炳坤,罪刑宣告無效

--106年5月23日,蘇炳坤依新修正刑事訴訟法》的再審新制,以發現新事實、新證據爲由,聲請再審。

--106年9月10日,歷經檢察總長4次非常上訴、蘇炳坤4次聲請再審,蘇炳坤終獲高院裁定準予開始再審。

--106年10月25日,最高法院審理檢方抗告蘇炳坤獲准再審案首度開庭

--107年1月18日,最高法院審理檢方抗告蘇炳坤獲准再審案,邀請林超駿楊雲驊陳運財3位學者進行專家諮詢

--107年2月8日,最高法院駁回臺灣高等檢察署抗告,維持高院准予開始再審的裁定。

--107年4月2日,高院審理再審案,蘇炳坤向法官林孟皇下跪,求還他一個公道

--107年7月2日,高院開庭審理再審案,郭中雄證稱受到警方刑求,才咬蘇炳坤涉案。

--107年8月8日,高院再審駁回檢察官對蘇炳坤一審無罪判決的上訴,維持無罪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