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7年不認罪 惡園長判3年10月

長欣補習班負責人林漢凌灰衣者被控長期凌虐梁姓男童,不僅體罰、毆打,還逼吃發黴點心,遭臺北地院依妨害幼童發育罪重判3年10月。(本報資料照片

加盟知名美語教學機構的長欣補習班,負責人林漢凌與2名老師被控凌虐梁姓男童長達7年,包括體罰、毆打、逼吃發黴點心等手段,致樑童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羣林女始終不認罪,推稱樑童心病是父親家暴造成,臺北地院不採信,28日依妨害幼童發育等罪判林女3年10月徒刑,可上訴。

樑父昨表示,兒子已是16歲高中生,長期治療後身心逐漸好轉,但永遠無法忘記陰影;林女迄今不認罪,他們無法原諒。對他們而言,判多久都覺得不夠重,希望臺灣所有幼教老師都能有所警惕,別再讓虐童案發生。

同案共犯女老師劉芸德也否認犯行,堅稱自己無辜;女老師金智儀則認罪,供稱受林女指使,並與家長和解。劉、金均被依共同對未成年犯傷害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金女獲緩刑4年,須服90小時義務勞務

判決指出,樑童自2006年2歲就讀林女經營幼兒園開始,就持續遭林女3人凌虐,到2014年1月轉學才結束。樑童曾試圖向母親反映,卻被林女搶先以各種藉口欺瞞,直到樑童2014年11月在新聞看到該幼兒園有其他幼童受虐,回憶起當時恐懼,情緒崩潰就醫,全案曝光

3人凌虐樑童的手段包括,把頭強壓入水、處罰半蹲或交互蹲跳、捉腳轉圈撞牆、冬天衝冷水愛心小手痛打全身等,有時還逼吃發黴點心及麻辣湯,甚至用上軍中體罰「桂河大橋」,逼樑童跨椅懸空雙手苦撐,被形容孩童版的十大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