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扶養大鬆綁 男女朋友也能納入

申報扶養大鬆綁,男女朋友同居人也能納入報稅扶養對象,明年5月報稅時即可上路,約有41萬人受惠,圖爲臺北街景。(圖/資料照片)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8日初審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草案,放寬除直系親屬子女外,其他親屬可列報減除免稅額年齡限制,明年5月報稅時即可適用,預估將有41萬人受惠。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初審通過《所得稅法》第17條條文修正草案,放寬列報扶養年齡限制,且未來包括同居人等其他親屬或家屬,若符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要件,都可納入報稅扶養對象,每人每年享有8.2萬元的免稅額。

根據民法規定,所謂「其他親屬」包括叔、伯、舅、姪、甥、媳、孫等;「家屬」則是指非親屬,而以永久共同生活目的同居一家者,即未來非親屬關係的同居人,如男女朋友皆可納入扶養對象。

財政部張盛和表示,修法通過後,將可望進一步照顧經濟弱勢和保障賦稅人權,估計受益人數約41萬人,納稅義務人可增加支配所得約20億元。

不過,財政部也表示,申報扶養的納稅人須負舉證責任,證明與其他親屬或家屬「同居一家」,實務上除以「同戶籍」作爲考量,還要提出切結書、扶養證明等資料來佐證國稅局也會進行實際查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