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正副議長賄選案辯論終結…律師團主張政治換票無罪 4月29日宣判

臺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今辯論終結,議長邱莉莉表示,對得起自己的良心,不可能做違法的事實,請法官「還我清白」。圖/本報資料照片

歷經1年的審理,臺南正副議長賄選案今天辯論終結,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等10人均主張無罪,律師團認爲此案爲政治「換票」,且無具體事證認邱等人涉及賄選,司法更不應介入政治事件,合議庭則定於4月29日宣判。

邱莉莉說,自本案遭約談以來,她承受不白之冤,政治生命、政治清白及政治誠信受到嚴重衝擊,檢調刻意扭曲事實,指她與郭再欽涉賄選、恐嚇,全是不實指控,她再三強調她對得起自己的良心,不可能做違法的事實,請法官「還我清白」。林志展也說,請司法人員摸着良心辦案,不要做人家的打手。

郭再欽表示,本案是政黨合作,沒有不正當利益交換,他沒有犯罪。臺南市無黨團結聯盟顧問楊志強則說 ,一切與他無關,請法官判他無罪。臺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認爲,這是政治操作,選舉期間很多事情都被放大,企圖影響選情,「我是無罪的」。

市議員李文俊也主張無罪,請庭上判他無罪。議員黃麗招說,這一切是大家情義相挺,她沒有犯意,也沒行求賄選。議員李鎮國及妻子高玫仙、李文俊友人黃怡萍均主張無罪。

審判長詢問檢方對科刑建議,檢察官表示,請法官依起訴書所載內容,量處適當其刑。

今天審理庭,延續昨天庭期,從上午9時30分起至下午1時,期間也因各律師爲被告辯論時間長,中途休息10分鐘。

林志展等委任律師連番被告辯論,除對證人方一峰反覆證述提出諸多疑點外,也對在黃怡萍住處聚會閒聊話題,對李鎮國及妻子高玫仙供訴A保證、B折扣、C經費、D薪資,純屬事後兩人臆測,且無具體事證、時間表或對價關係。林士傑律師也對方一峰指涉恐嚇一事,除本人覺得奇怪外,不感到害怕,更質疑方是郭信良堅定支持者,有其政治目的,是政治操作。

林的律師認爲,本案是政治理念的結合、換票,且無財產上利益,也不屬於不正利益,本案等同審查換票的合法性,司法不應介入政治審查外,所謂不正利益需有轉化金錢或有折換數額,何來利益,但在沒有證據下應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