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容獎簡化代拆 內政部雙管齊下加速危老都更

內政部修法加速危老都更(資料照 )

行政院會明擬通過內政部所提「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未來都更案內危險建築物若已取得多數共識,將可簡化代拆程序;修法也提高容積獎勵,最高可達原容積1.3倍。

內政部指出,爲加速危險建築更新,這次提出都市更新條例第57、65條修正草案。搭配建築法中代爲拆除機制規定權利變換範圍內應行拆除或遷移的土地改良物,經主管機關認定有傾頹或朽壞,而有危害公共安全者,可免除實施者政府最後階段的協調程序,由地方政府直接拆除,以加快更新腳步

行政院也表示,有鑑於臺灣位處地震帶,且歷經921等不同重大地震災害,造成民衆傷亡與財物損失,多屬高樓層集合住宅耐震能力不足倒塌或傾頹所致,爲避免此類事件再次發生。行政院特別修正「都市更新條例」,在取得多數共識且有完善安置配套措施下,簡化地方政府代爲拆除都市更新案內危險建築物的程序。另外,修法也同時提高容積獎勵誘因,最高可達原容積1.3倍,協助、鼓勵危老屋加速重建,讓國人住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