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住警舍11年省百萬房租 1句「我大伯是警察」驚揭北市警圖利疑雲

高姓警員得知弟弟長期佔住警用宿舍也感到傻眼、懊惱,檢察官調查後認爲他不知情,不起訴。(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北市財政局2017年清查公務宿舍時,發現萬華區一處警用宿舍遭人佔住,住戶說了1句「我大伯是警察」,一查發現這個「大伯」竟然真的是臺北市警察局高姓警員,且曾負責警舍管理,但是高警得知後也傻眼不知道怎麼回事,最後是高警久未聯繫的弟弟出面表示,因爲無意中得知有空房舍而入住,臺北地檢署8日依竊占起訴高弟,高警因罪嫌不足不起訴。

據瞭解,這對現年50多歲的高姓兄弟感情不睦,久未聯繫,10多年前,哥哥任職臺北市警察局後勤財產股時,某次到萬華區巡查警用宿舍,突然接到弟弟電話要求見面,因此約了就近會合,之後也沒再聯繫。

▲高警的弟弟坦承無意間得知有警舍閒置因此搬進去住。(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但是高弟疑似在這次會面時,得知附近有間破爛的平房式警用宿舍閒置,竟自己想辦法進入空宿舍後,根據散落地上水電單據,拿去申請覆水覆電,2006年7月起,堂而皇之地把兒子、以及當時還在世的老母親都找來一起入住這間警舍,周遭鄰居都從未懷疑過高弟的身分

直到2017年間,財政局清查市府名下閒置房舍時,驚覺屋裡有人住,當時高弟不在家,高弟的兒子對市府官員說「我大伯是警察」,市府趕緊調查發現已經轉任他職的高哥真的曾經負責管理警用宿舍,將高氏兄弟和姪子分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移送法辦

▲檢察官調查後起訴高警的弟弟涉嫌竊占罪。(示意圖/pixabay)

高哥到案表示真的不知道弟弟跑去偷住警舍,接到財政局電話通知時,他也傻眼不知道怎麼回事;警局同事也作證表示,市警局財產股的清查工作首重住宿者是否合於使用規定,不太去管無人居住的宿舍,此外,高家老母親在世時,曾有社工員多次前往探視關懷,檢察官調閱記錄,只有高弟的訪視報告,從沒有高哥在家的紀錄

檢察官調查後,認爲證據顯示擔任警職的高哥知情,也沒有高哥進出警舍的證據,因此將高哥和姪子都處分不起訴,而一肩擔下偷住警舍責任的高弟,則因觸犯《刑法》竊占罪嫌,被檢察官起訴聲請法院簡易判決,至於高弟竊占警舍一住11年的百萬房租是否要追償,有待市府計算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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