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平案黨紀凌駕憲法? 李應元擬向大法官提出釋憲案

記者洪欣慈臺北報導

針對國民黨以撤銷王金平黨籍方式,拔除其立法院院長職務,因而衍生黨紀侵犯憲法爭議民進黨立委李應元右圖/本報資料照)13日表示,將聲大法官解釋國會議長因黨籍消失而解職,是否違反憲法、立法院組織法相關規定,目前包括臺聯立委黃文玲親民黨立委李桐豪與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等人,都已同意提出此釋憲案。李應元指出,立法院組織法第3條雖要求立法院長必須「本公平中立原則,維持立法院秩序,處理議事」。但在政黨政治的實務中,往往兩者相沖突,造成政黨以黨紀爲手段欲拔立院首長職位。爲確保立法院長有公正處理議事的空間,這樣的憲政缺漏應儘速透過釋憲來彌補。再者,李應元說,目前選罷法規定不分區立委在喪失黨籍之日起,即喪失其立委資格,會有這樣的規定主要是依據1993年大法官會議第331號的解釋,當時選製爲一票制,造成各政黨不分區席次分配完全依附在區域立委的得票,但自2008年開始,不分區立委已改爲由政黨得票率產生,已經過選舉民意的檢視,政黨以撤銷黨籍來剝奪不分區立委資格,恐涉及侵害國民主權,選罷法有違憲之虞

李應元繼續說到,憲法第66條規定立法院院長由立委互選產生,明示國會自治的憲法設計,國民黨這次透過黨紀企圖操控立法院院長的作法,「絕對有違憲之嫌」。要求大法官應儘速就這些憲政爭議進行解釋,以恢復憲政秩序。

根據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規定,只要有3分之1以上立委聲請,就可提出釋憲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