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用和被請出立院 聲明稿:完全無法接受管碧玲指控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立法院在10日審查NCC委員被提名人資格,其中資媒體人,也是前立委周守訓妻子汪用和的背景受到立委質疑。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指出,汪用和父親大華疑似中資在臺灣投資電信產業代理人,有利益衝突的疑慮。叔公汪超涌(即汪潮涌)擔任董事長新中國際商貿文化有限公司中國資金背景,在中國主要投資項目包括電信增值服務、新媒體等。綠營立委陳其邁也表示,根據經濟部資料顯示,該公司股權狀況明白寫着是中國大陸資金,最大出資人是信中利集團總裁,出資超過60%。委員會最後決議,汪用和資格審查退回院會,暫不審查,更當場將汪用和請出立法院。對此汪用和表示對管碧玲指控完全無法接受,在晚間發出聲明稿。

聲明稿全文如下:

針對管碧玲委員今日在質詢臺上指控,本人因家人從事之工作而會有出賣臺灣利益之嫌,本人完全無法接受,對於交通委員會因此而停止對本人的審查,對本人亦未盡公允,茲說明如下:

一、 汪超涌先生與本人並無任何血緣關係,稱其「叔公」僅因先祖輩來自同一鄉鎮村落,而爲一般尊稱,既無血緣關係,何來瓜田李下之嫌。

二、 汪先生法人身分投資新中國際公司,雖由家父擔任董事長一職,但在臺登記之營業項目,僅有「會議及展覽服務」此一項目(所營事業代碼JB01010),這與NCC監管業務毫無關聯,何來利益衝突之嫌。

三、 管委員所指稱之所謂汪先生本人的創投公司,其中之一的投資項目爲電信事業,經查瞭解該公司在大陸之電信投資僅爲ISP(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網際網路服務業,例如百度、搜狐網等),這亦非屬NCC的業務範圍,何來利益輸送之嫌。

綜上所述,針對管委員指稱,本人因汪先生於大陸投資事業,而與擔任NCC委員一職有利益衝突,實爲無限上綱,莫須有之指控,亦與擔任NCC委員之適法性專業性完全無關,對此惡質抹紅之行爲,本人深感遺憾與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