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六女遭狼師捏胸 夢靨糾纏6年自殺昏倒

臺中狼師小六女襲胸,9年後判刑定讞。此爲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圖/記者蔡紹堅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臺中市豐原區現年21歲的女子小青化名),12歲就讀小六時遭豐原某補習班張姓數學老師多次捏胸,當時小青的父母長輩均到補習班討公道,補習班退還補習費。但小青被猥褻的噩夢持續糾纏她,6年後讓小青在學校自殺、昏迷,全案因此爆發。最高法院審理後,將張姓狼師判刑3年10月定讞。

判決指出,案發於2008年11月,小青當時剛滿12歲,就讀小六,晚間到臺中豐原某文理珠心算短期補習班上課。而補習班連姓負責人丈夫、同時也是補習班的張姓數學老師,經常趁着四下無人之際,捏小青的胸部。到了月底,張姓狼師更趁着小青在3、4樓樓梯間整理書包時,自後方將手伸進小青外衣,再隔着內衣揉捏小青胸部約10秒,猥褻得逞。

小青受到驚嚇,扭動身體要甩開狼師的手,隨後抓起書包企圖離開,但狼師不顧小青掙扎,還打算強拉小青上5樓黑暗處,小青大叫,狼師才鬆手放開,小青驚慌逃離樓梯間返回3樓教室。這時補習班陳姓女導師見小青臉色蒼白而詢問,小青告知被摸胸,導師大驚,隨即轉告連姓負責人,連姓負責人當場質問狼師,狼師避重就輕,說只是在跟小青玩,請小青不要放在心上。小青告知爸媽,爸媽的友人等人當晚就到補習班質問,連姓負責人紅包包了4000元補習費,退還給小青爸媽,爸媽因此作罷。

但小青被猥褻的陰影,持續糾纏小青。6年後小青已經就讀某高工三年級,9月間小青先到輔導室說心情糟透了,第二天請同學轉交一封信給輔導老師,說不要擔心、不要找她。校方隨即全校搜索,最後在圖書館廁所中發現小青昏迷,一旁橫樑上還吊着一條毛巾,全案因此爆發。檢方對狼師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狼師全盤否認,推說不知道小青爲何自殺。但法院根據其他證人供詞,認定狼師確實對小青捏胸,成立「加重強制猥褻罪」,一審法院判決3年10月。上訴二審後,臺中高分院也認定有罪考量他當時擔任補習班數學老師,明知小青爲國小學童,不僅未善盡師長應保護孩童之責,甚且爲滿足個人性欲,竟罔顧道德,對小青加重強制猥褻,嚴重妨礙小青身心發展惡性非輕,而且犯後否認犯行,未見悔意,因此還是處3年10月。案經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6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