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品交易擬降稅 曾銘宗:對薪資所得者不公

立院財政委員會1日審查審計部財政部凍結預算,藍營立委曾銘宗表示,文化部提案修正「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法案已經過初審,依照草案,未來藝術品交易爲依照成交價6%純益率計爲所得並課徵20%扣繳稅款,等於實質稅率僅1.2%(20%*6%),相比薪資所得者更低,有所不公

此外,曾銘宗也表示,我國雖在「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給予藝術品交易市場優惠稅率,然而卻沒有設定適用年限,等於是違反我國納保法第六條與財政紀律法第六條皆規定租稅優惠應設定年限並定期檢討,不能無限適用。

財長蘇建榮則迴應,具體法案內容爲文化部所提出,財政部已適度反映其意見

因應香港最新政情變化,我國去年提出「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案,新增文物或藝術品交易的兩項租稅優惠政策,包括文物或藝術品交易所得采分離課稅進口免預繳稅款保證金,以提升國內交易量及促成海外交易迴流,帶動周邊產業發展,該條例也在去年底完成初審並進入黨團協商階段

修正案規定,文物或藝術品透過展覽、拍賣活動交易的財產交易所得采分離課稅方式,稅率按成交價額之6%爲所得額,依20%稅率扣取稅款;來臺參展或拍賣的文物、藝術品進口,可提供書面保證時免預繳稅款保證金。

行政院指出,香港原是龐大的藝術品交易市場,總成交額高達新臺幣411億元,是我國的20倍以上,但香港現在面臨政治情勢變化,我國有望透過扶植產業發展、進而爭取亞洲藝術品拍賣中心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