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無法回國遭除戶籍 地價稅9/22前申請退稅

財政部。(圖/吳靜君攝)

地價稅將在11月開徵,值得注意是,如果因爲COVID-19疫情影響,因爲戶籍遭到遷出登記,記得在9月22日前向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否則110年、111年的地價稅就會被按一般用地課稅,無法退稅,財政部已經有3649件申請改回千分之2課徵,覈准3586件。

財政部表示,根據《土地稅法》規定地價稅特別稅率,例如自住、工業用地等,符合《土地稅減免規則》規定可以申請減免,像是騎樓走廊用地,土地所有權人必須要在地價稅開徵前40天向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請,當年度纔可以適用,否則就要等到次年纔可以適用。

根據財政部統計,土地所有權人申請適用自用與簡面稅案件,平均大約44萬件,經過稽徵機關覈准當年度適用大約35萬件,遭到否準5萬件外,大約有3.5萬件是次年度才能適用較低的稅率,佔比大約有8%。

所以財政部提醒,如果是用較優惠稅率者,就要在9月22日前提出申請,避免被課徵高稅,維護自身權益。

值得注意的是,因爲原本適用千分之2的自住優惠地價稅土地,所有權人如果因爲新冠肺炎疫情,遭到戶政機關遷出,導致110年與111年地價稅而改以一般稅率課徵,同樣要在今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才能夠按千分之2課徵,土地所有權人必須提因無法返國是受到疫情影響的切結書,根據財政部統計,已經有3649件申請、3586件已經覈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