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殺人案”27年後開棺驗屍頭骨刀痕依然清晰,卷宗丟失 如何定罪?

(原標題:“湛江殺人案”27年後開棺驗屍頭骨刀痕依然清晰,卷宗丟失 如何定罪?)

吳某長瘋狂砍殺同村村民吳德芳七十多刀致其死亡,逃亡27年後落網,這起發生在廣東湛江雷州唐家鎮的積案告破四個多月後,據受害者家屬稱,因原始卷宗丟失,6月28日,警方爲尋找定案證據進行開棺驗屍。

在開棺中儘管被害人吳德芳的屍體已經腐爛,但是,頭骨上的刀痕還是特別清晰,刀刀致命。過程中,吳德芳73歲的老母親幾次暈厥。本以爲開館後能夠定罪,卻再次發生了意外。

9月16日,被害人吳德芳家屬收到的《雷州市公安局鑑定意見通知書》,鑑定意見是吳德芳的牙齒、右脛骨未檢出有效STR分型,也就無法確定父母子的親緣關係,進而無法證實被害人吳德芳的身份

受害者家屬稱,目前嫌疑人供述存在避重就輕,沒有如實交代作案過程。加之,不能確定死者吳德芳的身份。受害者家屬代理律師周兆成表示,儘管犯罪嫌疑人吳某長已經歸案,但是現有取得的證據,沒有形成閉合的證據鎖鏈。在未來庭審中將會存在極大的風險。

“也就是說犯罪嫌疑人很可能會逃脫死刑。”10月27日,遇害者吳德芳的弟弟吳尚鴻告訴速豹新聞網·山東商報記者,家屬懇請公安部介入“雷州27年前吳德芳被殺案”,對被害人吳德芳DNA進行重新鑑定申請書

殘忍作案追兇27年

1993年5月,在廣東省雷州市唐家鎮土樂上村,發生一起轟動全市的兇殺案,該村的吳某長持刀砍死同村同姓18歲的男青年吳德芳,砍傷19歲女青年吳某尾,之後潛逃。

據瞭解,被害人吳德芳家有9個女孩2個男孩共11個孩子,吳德芳排行第四。案發時,吳德芳的弟弟吳尚鴻年僅五歲,他目睹了四哥被殺後的慘狀,“記憶至今,27年來噩夢不斷。”

10月27日,吳尚鴻向速豹新聞網·山東商報記者回憶道,案發當晚七點多,吳某長先來約四哥、吳某尾去鄰村看電影,但吳某尾沒有去。

有村民看到他哥哥和吳某長去看電影,到地方後,“我哥進去了而吳某長沒有進去,過了一會,他就叫我哥出來了,在回去的路上殺害了我哥哥。”當天晚上9點多,吳某長又回來砍傷了吳某尾,之後潛逃。

當年年僅五歲的吳尚鴻親眼目睹哥哥被殺後的慘狀,“我當時看到我哥就趴在那裡,一地都是血,全身都是血,脖子、手指都被砍斷,脊背也全震碎。後來得知四哥被砍七十多刀。”

案發三天後,被害人吳德芳下葬,頭顱與脖子僅有一絲皮肉相連,他的頭一直歪着,放不進去棺材,其父親就要求吳某長的母親幫忙把吳德芳的頭扶正,於是對方用針線將兒子的頭與軀幹縫合,吳尚鴻稱,當時的悲慘場面,家人一輩子都忘不了。

2019年12月底,被害人吳德芳家屬從朋友那裡得到了一張吳某長的照片,一眼就認出了是尋找了27年之久的吳某長,立即交給了雷州警方。“警方合成了吳某長的照片,經過大數據比對鎖定嫌犯,他已改名爲‘蘇雄’,被抓時在雷州市100公里外的徐聞縣賣魚,已經娶妻並育有兩個孩子。”吳尚鴻說。

2020年2月19日,警方在徐聞縣華建市場賣魚檔口處將其抓獲,吳某長警方在案發後多次根據受害人家屬提供的情況對吳某長進行追捕,吳某長到案後供述稱,當年在作案後沿着唐家鎮往徐聞縣方向一路逃跑躲藏。他逃跑到徐聞縣後,化名蘇雄並在一家工地打工生活。

後來通過在工地認識的一箇中介獲得了角尾鎮某村的戶口,後以蘇雄的身份和妻子結婚。吳某長漂白身份逃逸長達27年,據其妻陳述,吳某長自與其認識起,便自稱是孤兒,一起在徐聞縣生活,直到吳某長被警方抓獲。

案卷丟失?開棺驗屍

2020年4月20日,雷州市公安局發佈了警情通報,裡面提到一句“因感情糾紛”。對此說法,吳尚鴻和家人並不認可。“我們這裡有說法,同姓不通婚。”吳尚鴻稱三人同村同姓,不存在感情糾紛。

關於吳某長作案動機,他懷疑哥哥是被報復。他說,哥哥吳德芳生前曾對村裡人說過吳某長“偷雞摸狗”的事,吳德芳被害的前一天,吳某長父親曾帶着匕首來到他家,警告不要亂說他兒子。

據警方通報,爲鎖定證據鏈,雷州警方需要對被害人吳德芳開館驗屍,查清死因。但吳尚鴻透露,是因爲案卷丟失,所以應雷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隊要求,對哥哥開棺驗屍。

周兆成律師也表示,由於該案的原始卷宗遺失,加之此案跨越27年,鎖定證據鏈難度極大。因此雷州警方對被害人吳德芳進行開館驗屍,希望藉此查清被害人死亡原因,從遺骸中提取相關證據。

周兆成律師稱,作爲被害人家屬代理律師,從接受委託後,他就從被害人家屬處獲悉該案公安機關保存的原始卷宗有可能丟失,後來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湛江司法機關也證實了原始卷宗已丟失。

“衆所周知,公安機關刑事案件的卷宗通常包含着刑事案件的第一手的證據資料,通常包括物證、書證、筆錄等案件的最關鍵的證據。”周兆成律師說。

“我母親其實一開始是很抗拒這個事的。老人覺得兒子走的慘,現在還要打擾他。”吳尚鴻說,開棺的前一天,他們全家人徹夜難眠。

當天,工作人員將骸骨移出棺木後進行屍骨檢查。“27年之久,很多地方的骨頭差不多都腐化掉了,但頭骨上的刀痕還是特別清晰。”吳尚鴻稱,開棺驗屍後,本以爲去化驗,做DNA比對後,能夠確定身份,並以此作爲證據,將吳某長定罪。但事情卻再一次讓吳尚鴻和家人失望。

無法鑑定?逃脫死刑?

2020年9月16日,被害人吳德芳家屬收到的《雷州市公安局鑑定意見通知書》,該通知書顯示雷州市公安局對吳德芳的牙齒、右脛骨進行了DNA鑑定,鑑定意見是吳德芳的牙齒、右脛骨未檢出有效STR分型。

STR分型,即短串聯重複序列(short tandem repeat),屬於DNA序列。由於被害人吳德芳遺骸已經白骨化了,如果無法檢驗DNA序列,也就無法確定父母子的親緣關係,進而無法證實被害人吳德芳的身份。

周兆成律師表示,目前被害人吳德芳屍體早已腐化,只剩下一堆白骨;而早前案卷卷宗又意外遺失,目前嫌疑人的供述存在避重就輕,沒有如實交代作案過程。加之,現在雷州公安機關就被害人吳德芳的遺骸進行鑑定,無法進行DNA鑑定,不能確定死者吳德芳的身份。

“所以儘管犯罪嫌疑人吳妃長已經歸案,但是現有取得的證據,沒有形成閉合的證據鎖鏈。在未來庭審中將會存在極大的風險。”周兆成律師說。

律師合影

作爲被害人吳德芳家屬代理律師,在接受家屬委託後,周兆成曾多次組織律師團隊遠赴湛江雷州、徐聞等地對該案相關背景資料、證人證言以及案發現場進行梳理和核實。

周兆成律師稱,該案的原始卷宗對於下一步法院在認定案件事實時所依據的定案證據至關重要。在公安機關丟失卷宗後,法院只能根據現有證據對案件事實進行證明。如果丟失的是證明被告人有罪的證據,那麼沒有該項卷宗將無法認定被告人有罪,公訴機關將會承擔舉證不能的嚴重後果。

原始卷宗是如何丟失?是否能夠採取更有效的鑑定方式?2020年10月27日,山東商報·速豹新聞網記者聯繫了雷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張姓負責人,但該負責人稱,接受採訪需向雷州市公安局辦公室聯繫。

雷州市公安局辦公室工作人員則表示,無權透露案情,需要與湛江市公安局聯繫。根據該工作人員提供的兩個電話號碼,速豹新聞網·山東商報記者多次撥打,無人接通。

2020年10月27日,周兆成律師稱,他依法已向公安部提交了《懇請公安部介入“雷州27年前吳德芳被殺案”,對被害人吳德芳DNA進行重新鑑定申請書》。“我們懇請公安部依法介入,利用其技術優勢對被害人吳德芳的遺骸進行DNA鑑定,只有這樣纔可以讓該案證據起到 ‘一錘定音’的作用。”

吳尚鴻表示,現在家屬唯一的訴求就是希望司法機關可以依法追究吳某長故意殺人的刑事責任。“希望能夠嚴懲殺人兇手,對殺人兇手吳妃長依法處以死刑立即執行,以維護正義,告慰我哥的在天之靈。”

速豹新聞網·山東商報記者 宗兆洋

速豹新聞網·山東商報編輯 王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