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鐵包商怕被罰 擄女官員拍裸照

華盛公司女特助蘇曉貞爲讓公司免於因違約被罰,教唆黑道小弟擄走鐵改局官員並強拍裸照,臺中地院判處她2年6月刑期。(林欣儀攝)

承包鐵路改建工程局中部工程處所負責「臺中都會區鐵路高架捷運化」工程的華盛公司,爲避免工期延宕被罰,該公司女特助蘇曉貞,2015年7月間教唆小弟押走鐵改局一名女主管、強拍裸照,案經臺中地院審結,依妨害自由罪判蘇女2年6月徒刑;3名共犯分判1年4月、1年徒刑。目前本案正上訴高院審理當中

判決指出,「臺中都會區鐵路高架捷運化」工程2012年發包興建,其中「CCL531標松竹站太原站、精武站、五權站及大慶車站主體工程」由華盛公司得標。但該工程因故延宕,鐵改局內部有人提出應對華盛公司依約開罰,故掀起「立即開罰」或「完工後再一次算」的不同意見

檢警調查中工處該名被擄走的女主管主張應「立即開罰」,引發蘇曉貞不滿,認爲女主管太難搞,便找到新竹盧姓建築業者,再透過新竹一名郭姓刑警協助調查女主管行蹤,原本打算偷拍女主管,卻發現她生活正常,蘇女遂教唆黑道小弟、伺機在中工處宿舍外押走女主管。

該名女主管被押到新竹縣竹東鎮火葬場附近的廢棄工寮,不但遭強拍裸照,還被警告「不要多管閒事」,最後丟包桃園被害人經此遭遇身心嚴重受創,事後即請調到外縣市

此事發生後,女主管雖未報案,但檢警接獲情資深入追查,竟意外查出案外案!檢警發現,華盛公司以10億8000多萬承包中工處此標案,工程中各階段有逾期情況,但相關文件卻都記載「如期完工」,相當奇怪,進而查出中工處段長林銘益等官員爲助華盛公司免除罰款,竟僞造相關完工日期,涉嫌圖利廠商

臺中地院今年7月審結,依共同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蘇曉貞和3名共犯,1年到2年6月不動徒刑、郭姓刑警因泄密判刑4月。

根據華盛公司及負責人表示,對本起案件,早已於109年10月9日起連續三天,在官網公開聲明與澄清,並具體引用判決書爲依據,華盛公司絕未拍女官員裸照。華盛公司也強調,循一切領標程序參與投標臺鐵標案,並以最低價標得標,一切符合投標程序,履約過程亦以合約規範爲依據,公務行政作業均符合公共工程三級品管作業制度,並無異常或不合理之處。

最爲離譜之處,與本案一併遭偵查的公務員,本人及華盛公司在得標本件工程之前根本不認識,根本無外界羅織情節。對於外界未經查證抹黑,一再中傷華盛公司,不排除依法追訴,維護本人與公司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