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映與陸籤「19承諾」財報沒揭露 林郭文豔挨告喊冤:未參與經營

記者羅志華臺北報導

華映先前爲求在大陸借殼上市,與陸方簽下19項承諾,卻未於財報上揭露,檢方依涉嫌財報不實,起訴大同前後任董座林蔚山、林郭文豔,及華映前總經理財務長等人,北院26日開庭林郭文豔稱沒參與華映營運,除沒簽過財報外,會計師事務所更曾出意見書,指「19項承諾」沒有重大性,本案林郭文豔等人部分,將於12月28日續審。

▲大同董座林郭文豔因華映涉財報不實挨告,26日出庭喊冤 。(圖/記者羅志華攝)

林郭文豔表示,她從未想隱瞞資訊,且她只是華映董事,並沒有參與公司營運,華映更是一家上司公司,她相信公司的經營團隊,會依原則揭露重要的訊息,她也只參加過同意借殼上市的董事會

華映前總經理林盛昌表示,他是理工背景、從工廠出身不懂財務,一切都是信任會計專業,且這些承諾,在他上任總經理前就簽好了,他上任後也沒人跟他交接,總經理管不到這些細節,他是直到2017年交易所來查,才知道有這19項承諾。

華映前財務長汪志成表示,他2014年纔到任,本來也不清楚這19承諾,直到出差大陸,對方向他討建設,他才知道有籤承諾,但回臺詢問後,會計師事務所說不用揭露。

林郭文豔等人皆否認犯罪,3人對本案遭限制出境、出海相當不平;林郭文豔喊冤,認爲限制並不公平律師則補充,林郭文豔工作生活都在臺灣母親高齡98歲,根本沒有逃亡動機

前總經理林盛昌表示,他在華映工作25年,卻沒領到退休金,現在一家老小全靠他養,若因限制無法到外出差,在科技業里根本找不到工作;汪志成則表示,本案新聞鬧得很大,讓他不僅放棄就業,更因壓力導致眼睛中風、需求診身心科,強制處分部分,法院將擇期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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