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初「房事」之戰──日本刺刀輔助 僞滿洲國無償徵地(三)

爲了把補償領到手,甚至得磨上一、兩個月,來回的路費餐費住宿費再加上誤工費用,可能都比補償還要多些,與其去領錢,還不如不領。僞官僚和關東軍等的就是這個,你不領正好,替他們省錢

耕地不斷地被侵佔

一九三四年三月,關東軍特務部在《吉林省東北移民地收買實施綱領》中規定,徵用農民耕地的補償標準最高不能超過每坰二十元。同年六月,日本拓務省提出,要按「比現在普通市價顯著低廉」的標準,「在關東軍的支援下收買土地」。僞滿洲國做爲關東軍和日本拓務省的傀儡徵地時候自然只給極低的補償。從常識推測,經手徵地的僞滿官員極可能還貪污了一部分徵地款,使失地農民得到的補償更少。

補償費若明顯低於市價,徵地時肯定會遇上阻力。現今解決阻力的辦法相當多元,包括連坐(父母不在徵地協議書上簽字,兒女可能丟掉工作)和動武(譬如僱黑社會充當打手,把釘子戶打傷、打殘)。僞滿洲國喜歡動武,也不需要僱黑社會當打手,因爲有關東軍幫忙殺人,如果你在徵地過程中不配合,就得和日本兵的刺刀比劃比劃。總而言之,僞滿在東北征地時經常伴隨着流血事件,不是釘子戶遭到日軍滅門,就是整個村子飽受日軍屠殺末代皇帝溥儀回憶錄裡提到:「東北農民在糧食被強徵的同時,耕地也不斷地被侵佔着。根據《日滿拓植條約》,日本計劃於二十年內從日本移民五百萬人到東北來,這個計劃沒有全部實現,日本就垮臺了,但是在最後兩年內移入的三十九萬人,就經過僞滿政權從東北農民手中奪去了土地三千六百五十萬公頃。」

也就是說,單單是一九四四年和一九四五年這兩年內,僞滿洲國當局就強制徵收了三千六百五十萬公頃的土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發布的《二○一○年中國國土資源公報》,二○一○年的徵地總面積不到四十萬公頃,僞滿一年的徵地規模,相當於今日幾十年的徵地規模。我覺得,僞滿之所以能夠如此大規模徵收土地,一是因爲補償很低,不需要花多少錢;二是因爲阻力很小─殺人,當然可以減少阻力。

站在汪僞政權和僞滿洲國的角度來看,徵地補償當然是愈低愈好,因爲徵地補償愈低,蓋機場、引進移民、房地產開發的成本就愈低。花同樣的錢,能辦更多的事。套句官話講,這樣可以降低發展成本,加快發展速度。

漲價歸公 照價收買

但問題是,降低了誰的發展成本?

在日本刺刀的輔助下,僞政府可以低價徵地甚至無償徵地,建設成本當然下降,貪污機會當然增加,甚至也降低了時間成本:只要一紙公告貼到牆上,老百姓就得主動交出土地和房子,毋須談判,毋須公證,毋須上法庭打官司,效率高得驚人。

可是對那些農民來說,不但沒有降低成本,反而增加了成本,他們的生存成本在上升,抗爭成本也在上升,當申訴無門時,要嘛衝向日本刀,要嘛選擇自焚,要嘛忍下這團怒火,讓它在心底熊熊燃燒,直到某一天突然像火山一樣爆發。

常識是這樣的:政府不應該爲了降低自身的統治成本而存在,而是應該爲了降低國民的生存成本而存在,倘若做不到這一點,就不是一個合格的政府。

常識也是這樣的:從長遠來看,任何一樁強制拆遷和低價徵地都會在無形中增加統治成本,因爲喪失公平感和安全感的人民是最難統治的。當年汪僞政權和僞滿洲國的統治之所以如此短命,並不是炎黃子孫不願充當亡國奴,而是實在忍受不了那種極端變態的剝削方式。

這些常識和僞政府是講不清的,擱到現在說,卻爲時不晚。

無論是汪僞政權,還是僞滿洲國,徵地時都有一個共同點:付給農民的補償遠遠低於市場價。這種不合理的做法,和孫中山先生的徵地思想可說是背道而馳。

孫中山先生如何看待徵地呢?四個字可以概括:照價收買。衆所周知,孫中山先生提出了三民主義,三民主義裡有一條民生主義,民生主義要求平均地權,平均地權又包含兩個要點:一、漲價歸公;二、照價收買。

譬如您炒一塊地,買的時候一千萬,現在漲到了二千萬,您轉手賣掉,賺了一千萬,按照孫中山先生的理論,您至少得交給政府八百萬,讓政府把這八百萬投入教育、鐵路、市政或國防。換言之,土地溢價不能讓一個人獨吞,應該拿出一部分讓全民分享,這就叫「漲價歸公」。

再譬如您的住家市值一百萬,現在政府爲了拆遷要請您搬家,那政府就得給您一間一模一樣的房子,或者按照一百萬或更多(加上安置費)的標準來補償。也就是說,政府在拆遷或徵用私人產業的時候,必須公平合理,必須像地位對等的買家,必須走市場路線,「不讓人民吃虧」(川系軍閥劉湘名言),這就叫「照價收買」。

過往中國大陸的歷史課本在講解三民主義時,總會提及平均地權,但是要點往往講錯,以爲平均地權就是讓農民都有自己的土地,是土地改革。其實平均地權不光是在農村平均,也是在城裡平均,不光是平均土地分配,還要平均住房供應。怎麼平均?還是那兩個要點:漲價歸公,照價收買。(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