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節水/用水大戶注意! 政院修法開徵耗水費

水庫水情仍吃緊。(圖/經濟部提供)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

節水全面啓動政院會16日通過《自來水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限制市面上只能販售符合節水標準省水器材,還通過了《水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讓耗水費的開徵有了基礎,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通過後實施。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羣會後轉述,院長治國指出,高用水用戶可以用科技或其他方式達到節水目的,一般用戶則要調整其用水習慣達成。

毛治國表示,過去水資源管理是採「增供應需」或「以需定供」方式,未來將改採「以供定需」方式,從以往的「量出爲入」變成「量入爲出」,意即水資源的供給不可能無上限供應,而是以供應上限作爲標準來決定使用需求。

「要針對不同用水量的用戶訂差別匯率」,因此毛治國要求高用水戶循環使用水資源,儘量利用再生水,也由於再生水成本比一般水成本高,所以需訂定耗水費。

此外,孫立羣還說,毛至國會中提醒國人,近日雖有降雨,但對水情紓解有限,不過南部水情持續告急,臺南高雄也開始實施二階限水「升級版」,水情依然嚴峻,呼籲民衆節水共體時艱,他也已經指示經濟部水利署,務必在有限水資源下做最好的調度

草案修正要點包括,修正地下水管制區之劃定目的、增訂用水計劃書審查管理機制及罰責、爲促使耗用水資源者採取節約用水行動,增訂得對用水人徵收耗水費,但已落實執行節水措施者,得予減徵。